调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网上调查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以下简称卫生规范)。
从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角度,食品生产企业要全面落实卫生规范中有关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应考核标准的建立、产品召回管理、培训和记录、文件管理等方面要求,主动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及相应考核制度,并根据生产实际和实施经验不断完善,确保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生产,并保持相应的记录和文件完整可查,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开展卫生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覆盖食品生产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和各级食品监管人员。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卫生计生部门的宣贯学习,同时要强化内部教育培训。加强对监管人员、执法人员、生产许可审查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的教育培训。要让参加培训人员清楚了解卫生规范的要求,熟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标准情况,做到应知应会、考核上岗。切实提高一线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监管能力。食品生产企业要组织对食品加工人员以及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卫生规范等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促进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意识和责任,提高相应的知识水平,自觉规范生产行为。
要督促指导各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卫生规范要求,满意度调查从防止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角度,对照卫生规范中有关选址、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等方面要求,制定防止污染的措施,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避免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风险降至最低水平。
各有关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领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在每年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前,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立项建议应当包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标准候选起草单位,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