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顾客规则
任何的神秘顾客行为都不允许侵犯客户企业的隐私与被检测者的个人隐私,不能让被检测者因为神秘顾客的检测而受到社会或者公众的打扰。作为神秘顾客执行的第三方公司(比如我要调查网就是一家专业的调查网站)和委托方公司都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止出现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况发生。
作为委托方的公司应该务必告知所有的员工可能将在其所在机构进行神秘顾客研究的消息,并对由此可能进行的管理行为作出说明。
1. 公司务必使所有员工清楚了解此研究项目的目的与研究结果的潜在用途。
2.如果报告内容有可能是基于被调查方的独立分支行机构或店铺的基础之上,或者在调查的过程中,个人的姓名会被用录音或录像的形式记录下来,则必须将以上信息告知受测方员工。

3.员工奖励计划是否会全部或部分地参考神秘顾客的研究结果这一点必须使所有员工清楚地了解,
4.这些告知内容可以被写入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也可以其他方式直接告知员工本人。应该告知员工调查覆盖的范围,但是,不必告知其调查考评执行的确切时间、调查覆盖的确切方面以及采用的神秘顾客类型及特征。
5.告知公司员工检测机构神秘顾客项目的汇报形式与信息沟通渠道。
6.告知公司员工神秘顾客的招募及培训等基本内容。
7.如果在神秘顾客项目主体计划开始执行前需要进行少数神秘顾客的试访,则应该告知被检测方的相关员工。若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做到这一点,则要保证被测员工不能在释放结果中被识别出来。
8.神秘顾客调查的结果不足以作为员工进行惩罚的唯一理由,神秘顾客调查的目的应为提升顾客服务水平,以及通过培训与激励措施促进员工自身的发展。

作为神秘顾客项目执行的第三方机构也应该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保证被检测员工隐私不被侵犯。
(一)在被检测方公司就员工被公开其身份信息可能造成的影响问题和相关员工进行适当沟通并告知后,第三方机构由神秘顾客检测得到的录像、录音中所记录的员工姓名、编号或与其有关的身份信息才可被公开,但是在公开过程中要严格限制在适合公开的范围内。
(二)检测公司必须将被检测公司员工个人录音、录像资料、文字记录等妥善保存在安全的地点,并且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检测公司制度中必须明确:A数据在何时可以使用B数据只能展示给谁看C数据只能用于什么目的D数据将会保存在什么地方以及保存多久等等。
(三)为保护被检测方的员工个人起见,研究方及客户方所签订的合同或条款必须包括对于数据潜在用途的限制及保密协议。检测方机构也要和所有从事神秘顾客项目任务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任何人员不得将所掌握的资料泄露于项目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更不得散布在社会公开场合及媒体。
(四)由于竞争对手机构的员工事前无法被告知将要对其所在机构进行神秘顾客研究调查,因此,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无论是在针对单个受测点的报告中还是使用录制设备的过程中都不得被泄露。
(五)考虑到中国的文化传统,在神秘顾客执行过程中,要谨慎使用摄像、录音等设备,即使使用也不得偷录偷拍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画面或声音。所有的调查员都不得私自保留印象资料或其复制件,更不得随意散播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