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调查:近半受访者满意住房现状

时间:2023-08-23 阅读:1456次 | 分享次数:109次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住房改善广东省城镇居民意愿民意调查结果显示,48%的受访者满意目前个人住房状况,不满意不太满意的受访者的比例占21%,对住房不满的原因主要为面积小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33月在广东省进行了住房改善广东省城镇居民意愿调查,调查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70%以上镇区, 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电话访问了2000位城镇居民。本报告着重分析不同类型城市、收入、年龄人群的评价特点。各类型城市划分根据广东省行政区划和城市规模 的特点,将全省分为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及县城和镇区四类城市。

调查显示,对目前个人住房状况,表示满意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为48%;评价一般的为30%。而不满意不太满意的人也有21%,每5人中就有一个。

对住房不满的原因,集中在房子面积小,被选比例为46%;其次是房子旧,比例为34%。另外有30%的人由于房子不是自己的而不满。

在各类城市中,大城市受访者的不满最突出,不满意度为27%,其他类城市均低于两成;原因选择不是自己的比例,大城市更高至44%。不同收入人群中,低收入者不满意度最突出,为32%,远超高收入者与中等收入者15个百分点以上。

对是否需要改善居住,超过半数民众表示需要,比例多达53%。在这些受访者中,打算近一年里买商品房改善居住的人为23%,申请保障房的只有8%,略多于到市场上租房6%;另外54%的人近一年没有改善的打算。

3140岁的中青年人,改善需求最明显,比例为62%;近一年的改善意愿集中为买商品房,比例为26%,其次是申请保障房的10%,而到市场上租房的仅7%

近一年里有改善打算的中等收入者,买商品房是首选,比例为28%,与高收入者的31%差别不大。打算申请保障房的人,低收入者中最多,但仅有10%,较买商品房的少7个百分点。

本次调查的受访者中,打算近一年里买商品房的比例为12%,较2011年的2%大幅增加5倍;而申请保障房的比例仅4%,还不到201118%的四分之一,表明民众住房意愿显著向购买商品房回流,出现了根本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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