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调查报告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案例求解释
案例 1
A 用橡皮擦弹纸团造成路人 B 右眼巨大裂孔性视网膜脱离,共花医疗费 10000 元,B 凭平安保险公司合同获得理赔款 8000 元,之后,B 又要求 A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 护理费等 25000 元,A 以 B 已获得保险理赔,应当抵消自己的赔偿而拒绝,****年**月,B 诉讼 到人民法院,要求 A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25000 元。 法院会如何判决?理由如何?
分析
从理论上来说,法院的判决时 A 赔偿 B19000 元【25000-(10000-8000)】,因为此处 B 是右眼受伤,经过治疗,已经恢复,而意外伤害险只有在出现残疾或者死亡者这种无法进行货 币计量的损失时,适合保险中的给付原则,受害人获得施害人赔偿不受其他赔偿途径限制,对 于可恢复性受伤,适合保险中的补偿原则,只需要进行医疗费用补偿,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即可, 否则,就会出现受害人因为购买了保险而获利的情况,易引发道德风险。
但是实务判决上,可能根据举证的不足,或者其他因素,可能判决结果与理论结果不一致。
案例 2
19**年 5 月,湖北省*县矿产公司为本单位全体驾驶人员向保险公司投保“司机人员意外伤 害保险”,人均保额 3000 元,同年 9 月 15 日,驾驶员唐某驾车发生事故,当场死亡,保险公司 根据约,定于同年 11 月给付人身保险金 3000 元,由单位领取,归单位所有。4 年后,唐父以 被告人(矿产公司)为其儿子投保人身意外险是赌博行为,其受益是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人身保险的有关规定,保险金理应原告继有为理 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矿产公司在给单位员工投保时,召开职工大会,宣布是以单位全体职工为被保险人,投保 的人身意外险
分析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雇主为雇员投保商业保险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 的近亲属,如果没有填写受益人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作为遗产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所以唐父的做法是有法可依的。
参考:《新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 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