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调查报告
管线调查报告
——关于加强我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的调研报告
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被人们称为“生命线”。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地下管线越来越多,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地下管线运行建设和维护管理、解决城市“马路拉链”等问题都需要现实、准确和完整的地下管线信息。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市的地下管线没有准确、完整、系统的档案资料,地下管网现状情况不清、走向不明、数据不准,影响了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近日,我们对我市地下管线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一、我市地下管线的历史及现状
我市建于唐朝,成型于民国,80年代后城市快速发展。目前建成区约31平方公里,管网覆盖面积约100多平方公里,市区管线总长度约1000多公里(不包括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内管线)。其中,10KV以上电力架空线160多公里,自来水管道247(100mm管径以上)公里,雨污水管道70多公里,燃气管道80(中压)多公里,供热管道180多公里,通信线路500多公里。各专业管线管理单位近10家,隶属关系十分复杂:一些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如:电业局、网通公司、传输局等)由国家或省里直接领导;有些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如:自来水公司、市政管理处等)由市建设主管部门领导;还有些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如:煤气公司等)原先由市建设主管部门领导,现在改制。由于多头管理造成地下管线“条块分割、管理分散”。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的更迭和管理的落伍,也造成大量管线资料的流失,很多地段根本没有管线资料可查,阻碍了城市建设发展。
二、我市地下管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线规划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市区给水、供热、供气、电讯、防洪等规划都是95年左右编制的,已难以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亟需重新修编。各层次的综合管线规划深度也达不到《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深度要求,难以指导工程管线建设。
二是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违法建设多。许多新、改建道路及管线项目,存在不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现象。部分建设单位在取得地下管线《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如果施工遇到困难,出于经济和施工进度因素的考虑,不经规划部门批准临时改变管线走向,挤占了其它管线的地下空间,从而造成管线间距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另外,部分建设单位还存在不按规定进行竣工测量验收和报送竣工资料的现象。
三是网络系统性差,排水不畅。市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很大一部分仍未实现雨污分流,导致雨天雨水、污水混合排放,给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带来很大压力,部分污水处理不达标就排入蚬河、白龙河,造成了水圬染。同时,部分路段雨水管线口径不达标,造成排水不畅,亟需改造。如市区富水路、昌山路等路段雨天经常积水,严重影响交通及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是重复开挖严重,事故隐患多。经初步调查,市区每年因道路管线工程及其它工程建设挖断地下管线的事故很多,对市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在管线工程建设中,重复开槽、重复埋设、马路如同“拉链”的现象时有发生,既影响了城市形象,又造成了不应有的浪费。
二、造成当前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 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不全,规划管理手段落后。目前市区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仍以纸介质存储,以人工管理方式为主,尚未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没有一张完整的、清晰的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只有部分专业管线施工图和竣工图,而且管线资料质量不高,现有竣工资料都未经正规测绘单位按三维坐标进行竣工测绘,可信度差。由于没有准确的现状资料提出分析,造成管线综合规划及项目审批工作盲目性大,效率低,设计施工困难,时常发生“撞车”现象,不得不绕道、重叠交叉互相跨越。
(二) 各专业部门各自为政,计划性不强。目前地下管线的产权归部门所有,其工程计划、设计、施工和管理分属不同专业部门,重复开槽、重复埋设、破路现象时有发生。并且由于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施工中一旦遇到管线交叉相碰等问题,既没有上报也不进行沟通协商,擅自移动管位,造成地下管线经常被挖断等现象。甚至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排水设施被破坏也未得到及时恢复,严重影响了行洪安全,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三)对管线规划重视不够。管线综合规划的作用是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的关系,并为管线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但近年来普遍存在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专业管线管理单位轻规划,重建设;二是规划设计单位在编制规划中对管线综合规划投入精力不足,没有按照管线综合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线的走向、管位多方案的比较,确定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最佳方案;三是规划部门在审查规划成果时重视平面布局和立面、鸟瞰效果,轻视对地下管线规划部分的审查,把关不严,从而导致管线规划操作性不强,不能有效地指导地下管线的实施。
三、加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结合今后城市道路改造,对做好地下管线规划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目前,新一轮莱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但是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尚未全面启动。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专项规划编制由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建议立即召开有关专业部门会议进行部署,立即启动有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二)启动市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自国家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的通知》下发以来,全国已有80%的中等以上城市完成了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我省济南、青岛、泰安等大部分地市也在近几年完成了普查工作,我市的龙口市也于07年投资170万元,完成了市区500公里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当地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建议尽快启动我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抓紧完善城市综合地下管网资料,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系统。
(三) 加大地下管线综合管沟建设。综合管沟是将设置在地面、地下或架空的各类公用管线集中容纳于一体,通过实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改变各种管线各自建设、各自管理的混乱局面,解决因市政管线直埋导致城市道路“拉链式”反复开挖等问题,降低路面翻修和工程管线的费用,保持各类管线的耐久性和路面的完整美观。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先进城市都采用了这种综合管沟。国内的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济南等地都在积极推广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沟。建议在市区重要地段的道路和管线密集区规划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沟,对进入综合管沟的各类管线进行共同维护、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管线设施,提高我市地下管线管理水平和地下空间利用效率。
(四)提高道路管线工程规划建设标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其标准和质量的高低,影响到城市的档次和形象,对提高城市功能、促进现代化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进行。目前市区主次干道路排水设计标准普遍按规范的中下限设计,建议对于市区的重点地段、重要区域的道路排水设计执行规范的上限。
(五)严格道路管线工程规划审批程序。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扩建的道路及各种管线,必须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手续,与道路改造同步实施各种管线也必须单独报批。同时,要按规定进行放、验线和规划竣工验收,未经规划竣工验收的道路管线工程,城市管理部门不得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