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心调查报告
物流中心调查报告
——湖北省物流调研报告
一、我省物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物流业规模持续提高。2006-2010年间全省社会物流总额从17586亿元增加到35275亿元,年均增长14.9%;物流业增加值从542亿元增加到1100亿元,年均增长15.2%,占全省GDP的比重保持在7.0%。2005-2010年,全省货物运输量从4.99亿吨增加到9.69亿吨,年均增长16.1%;货物周转量从1682亿吨公里增加到3368亿吨公里,年均增长17.5%,铁路、公路、水运均过千亿吨公里,已呈“三分天下,各占其一”的格局。
(二)物流网络基础明显增强。2010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3673公里,居全国第六位,各市州实现高速通达,公路总里程20.6万公里;铁路营业里程达3032公里,湖北在全国率先进入高铁时代;水运通航里程8988公里,港口总吞吐能力超过2亿吨,武汉新港成为亿吨大港。全省已形成以高速公路、国道为主骨架的“四纵四横一环”的公路物流网,以京广、京九、焦柳、汉十――武合、汉渝――武九为依托的“三纵二横”的铁路物流网,以武汉、宜昌、襄阳、恩施等机场为支撑的“1+3”航空物流网,以武汉新港为枢纽、以长江、汉江干线码头等为主要节点的内河物流网。
(三)物流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全省已建、在建和规划中的物流园区141个,其中,已营运的33个,在建的58个,规划中的50个。武汉阳逻物流园区、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B型)、武汉舵落口物流园区、宜昌三峡物流中心、襄阳国邦物流园等重点物流园区相继投入运营,武汉新港建设步伐加快,以武汉为中心的中部物流区域正积极推进。
(四)物流市场主体较快发展。通过改造国企、发展民企、引进外企及推进企业物流社会化等途径,我省物流业已形成多种所有制、“大、中、小、特”多种类型企业共同发展的格局。各类物流企业通过专业化服务,呈现出特色物流和专业物流并行的快速发展态势。全省物流企业7599家,其中5A级3家,分别是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华中航运集团、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公司;4A级19家,3A级18家,2A级11家。物流从业人员近50万人。国内外物流企业看好湖北市场,先后来湖北经营的,既有以TNT、德邦物流、盛辉物流为代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也有以京东商城、苏宁电器、亚马逊为代表的仓储配送企业,还有以DHL、锦海捷亚、普路通为代表的国际货代企业。
(五)重点领域物流适应性发展。全省重点领域物流量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2010年,按货运量排序,全省大宗商品物流量依次是:粮食及农产品、煤炭、矿物性建筑材料、金属和非金属矿石、钢铁、石油、化肥。其中,前四类商品货运量过亿吨,工业制成品货运量相对较少。
(六)物流业发展政策环境逐步改善。从2001年开始,国务院和有关部委陆续出台了全国性物流发展的规范性文件15件。2009年3月,国务院发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出台了9条支持政策措施。我省也于2009年7月印发了《湖北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2009-2011年)》,建立起了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17个部门组成,省发改委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并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2009年9月,成立了全国首家交通物流发展机构——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物流发展局,17个市州都成立交通物流发展机构,管理人员近两千人。
二、当前我省物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物流业发展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近些年来全省物流业有了较快发展,但与国家对湖北物流业发展的期望、与省委提出的建设现代物流基地的发展目标、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还很不适应。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邮政业增加值749亿元,低于中部地区的河南(934亿元)、湖南(818亿元)两省;交通运输邮政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4.7%,低于湖南省5.1%的水平,仅与江西省相当;货物周转量,算上长航集团在省外的业务量,也仅居中部第3位,低于河南、安徽两省;货运量居全国第16位,在中部六省中居第6位。
(二)物流业改革创新步伐与湖北特有的物流资源优势不相适应。湖北得天独厚的交通区位形成的物流资源优势,分散在相关的部门和企业,未能形成应有的物流业发展优势。究其原因:一是物流企业改革滞后。大宗商品物流主要集中在大企业内部下属企业,物流设施散布于各类大型企业和行业部门。物流企业在拓展市场、提高绩效、运营资本等方面掣肘多、难度大。中西部一些省份在推进物流企业改革方面的有益尝试值得我省学习借鉴,如依托河南煤化集团于2009年改革重组的国龙物流公司,与多家国内钢铁企业建立战略直供关系,优化采购渠道、完善供应链管理,业务迅猛发展,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8亿元,居全国物流50强第10位;重庆市为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于2006年由原重庆港务集团、重庆物资集团、万州港口集团、涪陵港务管理局重组成立重庆港务物流集团,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亿元;成都铁路局在改革中组建的国有独资物流企业成铁物流,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3亿元。湖南省从事现代物流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一力物流,2010年物流主营收入超过13亿元,其投资经营的一力物流园区交易总额近百亿元,已成为三一重工、中联重科、中建五局等湖南知名企业降低综合物流成本的重要平台。二是物流建设融资理念落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极为重要。我省物流设施建设融资渠道单一,特别是物流设施的资产证券化步伐明显滞后。以港口建设和经营为例,全国港口类上市公司现有17家,沿海地区的重要港口,基本都有上市公司,上海、重庆、南京、芜湖等四家长江沿线城市都有港口运营类上市公司,武汉要建设成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武汉新港要建设成长江航运枢纽港,却没有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融资平台。
(三)物流业组织化程度与物流业集约集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物流行业进入门槛低,又分布在众多行业,行业发展“小、散、乱”格局突出,资源分散。2009年,全省交通运输邮政业平均单个企业实现增加值914万元,在中部六省中居第5,只比安徽省略高,明显低于湖南(1774万元)、河南(1519万元)、山西(1470万元)的平均经营规模。以武汉市为例,全市与物流相关企业有2000多家,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仅占5.4%。由于企业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行业经营无序,运输安全、商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既影响优质物流企业优先发展,又影响工商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四)物流业发展环境与现代物流运营模式不相适应。现代物流业的运营模式和产业特点是物流企业规模化发展、物流环节一体化运作、物流设施网络化布局、物流业务信息化交易、物流业态社会化服务,物畅其流。目前我省物流业经营环境不佳,与现代物流业的运营模式不相适应,特别是物流费用过高直接影响了物流业健康发展。把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中心提供的研究成果,目前我省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接近18%,总体上比发达国家高出1倍左右,比江苏、浙江等省份高出1—2个百分点。在物流基础设施体系方面,多种运输方式衔接性差、匹配度低。在税收政策方面,税率不统一、重复纳税问题突出,如运输环节执行3%的税率,仓储和其他环节执行5%的税率,且按交易次数计分别计税,抵扣标准不统一,专业化分工越细,重复纳税问题越严重;对于大集团来说,物流业务作为内部往来并不纳税,但物流业务分离后,则要按相应的交通运输税率征税,物流业务剥离和重组面临税制约束。在经营成本方面,过路过桥费、仓储租赁费高,物流企业反映,路桥费占运输成本三分之一左右。在土地资源配置方面,较高的物流业用地成本制约大型物流企业的落户和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再加上物流业税收贡献、就业贡献低于制造业,地方政府发展物流业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三、促进我省现代物流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对策
(一)明确物流业的战略地位和产业功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国家战略规划层面对湖北物流业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定。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明确提出,全面加强中部地区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建设,构建以武汉、郑州等全国性市场为中心的市场体系,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发展。2009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国函[2009]130)进一步提出,依托郑州、武汉等全国性和其他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园区,统筹建设一批保税物流中心。同年,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调整的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将以武汉、郑州为中心的中部物流区域纳入国家重点发展的九大物流区域,国家重点建设的十大物流通道中的中部地区南北物流通道、长江与运河物流通道两大物流通道与湖北相关。2010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将武汉城市圈的功能定位为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省委决策层面对湖北物流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2007年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提出,要把湖北建设成中部乃至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2011年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力争突破两千亿元,对三大物流圈和重点物流基地建设、物流体系和重点物流领域发展、物流骨干企业培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划。最近印发的《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十二”规划》将物流业纳入今后五年重点全省发展的六大现代服务业之一。
物流业既是大产业,也是大环境,既是服务业,也是基础产业。发达的物流业对于降低物流成本、改善投资环境、支撑产业发展、引导居民消费都具有重要意义。湖北要建成促进中部地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形成“四基地一枢纽”的支点功能,推进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的跨越、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科教大省向科教强省的跨越、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必须把物流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来抓,充分利用湖北“九省通衢”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以跨越式发展为目标发展物流业,以跨越式发展的业绩提升物流业,以物流业的跨越式发展抢占湖北对内对外开放的制高点。要像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那样,推进全省物流业的跨越式发展。走集约、集聚并重,区域物流、城乡物流协调的物流业发展路子。
(二)着力建设以武汉为中心的中部物流区,加快推进对内对外开放
综合保税区执行特殊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等功能于一身,是推动物流业跨越式发展的大平台。综合保税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辐射范围最大、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对所在区域的产业集聚、功能提升和经济转型,特别是对以物流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2008年国家批复武汉东西湖建立保税区(B型)、今年8月又批复武汉东湖建立综合保税区,这对全省物流业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包括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在内,国家近年来在中西部地区先后新设5个综合保税区,其他4个分别是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和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湖北要在中西部地区扩大开放中走前列,就要用好用足武汉发展物流业的综合优势,放大东湖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建议借鉴上海市推动洋山港、外高桥港、浦东机场空港及洋山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三港三区”联动发展的有益做法,加快推动东湖保税区建设发展的同时,积极推动其与保税区物流中心(B型)、出口加工区及武汉新港、武汉空港、开展“港区联动、区区联动”,引进更多的国内外大企业入驻。
充分发挥武汉市特殊的区位交通优势,突破性发展武汉市的物流业,增强武汉市辐射中部地区的物流服务功能,支持武汉构建以区域物流为重点、以国际物流、省内物流为支撑的全国物流中心。依托重点龙头企业,建立覆盖中部地区、服务全国的物流网络,提高武汉服务中部物流发展的能力。同时,加快发展宜昌三峡物流等区域性物流中心。
积极推动跨区域物流合作,借助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平台,推动中部地区现代物流项目联建、信息联通、业务联盟、安全联控。积极谋划建立华中地区物流信息中心,为各类企业提供开放型、综合性公共物流交易与信息平台。积极推动华中地区邮件快件集散中心、粮食棉花交易中心、救灾备灾中心等功能性平台建设,建立与与之对接的物流体系。
(三)加快培育规模大、辐射力强的物流大龙头,引领全省物流业跨越式发展
物流业的发展除了必需的基础设施条件外,决定性因素是必须有一批有品牌、有竞争力的物流龙头企业。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地位的确立,除了有优越的航运基础外,长航集团的运营是一个重要因素。孟菲斯是美国田纳西州的一座城市,上世纪70年代,孟菲斯国际机场在美国众多著名大机场中榜上无名,但十年之后,因为联邦快递的入驻和快速拓展,孟菲斯成为联邦快递的核心枢纽,迅速崛起。湖北有“九州通衢”的区位优势,有位居全国第6的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具备发展物流大龙头、引进物流大龙头的有利条件,要着力打造三类在中部地区乃至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物流龙头企业。
一是依托物流基地,打造大型物流投资经营主体。借鉴上港集团的成功经验,整合全省港口类物流资产,支持武汉新港集团发展综合性物流业务,推动集团做大做强,将武汉新港集团建设成为服务湖北、辐射长江流域和中部地区的大型物流经营主体。借鉴沿海地区的做法,打造航空物流经营主体,加快推进武汉天河机场临空经济区发展。积极服务铁路物流发展,探索在省内推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多种物流资源整合的路径,在全国争创综合型物流新优势。加快推进物流设施资产证券化,推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主体上市融资。
二是依托物流龙头企业和特大型企业物流业务,打造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物流主体。全力支持重组后的中外运长航集团发展长江航运业务,做大做强物流主业,积极争取长航集团参与省内重点骨干物流企业的战略重组。支持和鼓励武钢、华新、宜化、省能源集团等大型工业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战略重组,分离各自的物流业务,重组业务流程,组建1—2个物流大龙头企业,整合省内的矿产、建材、化肥、粮食等大宗产品物流,积极向周边省域延伸同类产品物流业务,将年货运规模过亿吨的大宗商品物流打造成全省物流业的利润增长点。支持武商联、九州通集团、省农资公司、富迪公司等大型商业企业,以及出版集团、报业集团,加快发展专业化、多元化服务的现代化物流企业,依托城乡配送体系,加快向省外拓展商贸市场。在延伸物流服务半径、拓展服务领域的同时,支持中力物流公司、湖北汽车运输公司、华中航运集团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发挥各自在铁路、公路、水运方面的专业优势、规模优势和客户资源,加强业务协作,发挥规模优势,建立起大型物流企业与省内外大市场的对接,在条件成熟时,组建国内有重有影响的地方性综合物流企业集团,推动供应链和服务链的一体化融合。
三是依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培育大型信息化物流企业。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信息化物流企业正成为推动物流业发展的新生力量,正在并将继续深刻地影响着物流业发展格局。对此,要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积极引导,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有规模、成长快的电子商务公司快速成长。提高全国性、区域性交易市场及专业大型批发市场的信息化程度,发展特色商品电子商务建设。
当前,要把物流企业的战略重组、物流设施资源的优化整合作为加快全省物流业发展、提升物流业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来抓。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发挥省级重点物流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选择一批企业予以重点扶持。着力打造湖北物流知名品牌,强化其在中部乃至全国物流体系中的影响力和信誉度。
(四)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规模大、集聚力强的物流示范区
大平台支撑大物流。按照“大物流、大流通、大市场”的要求,打造大型物流示范区,搭建物流业与其他产业联动发展平台。支持物流企业与工业企业、商贸企业、金融企业的战略合作。在重点物流产业园区、大型商贸流通专业市场等产业集聚区和交通枢纽节点,推进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建设,发挥其在物流业集聚发展方面的整体效能和带动作用。加强全省物流网络布局规划,加快大型铁路货场、重点高速公路节点货场、大型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当前要重点加快以沿江铁路、江北快速公路、机场路等重点工程为主的武汉新港集疏运大通道建设。加快按照全省城市发展规划布局,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充分利用已有运输站场、仓储基地等基础设施,打造一批省级物流示范区。
(五)建立适应大物流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
物流业是跨行业、跨区域的复合性产业,既是经营性产业,也具有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公益性质,在全省发展格局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建立高效快捷的物流业行政管理尤其重要。要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要求,加快建立起推动全省物流业跨越式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在协调机制上,建议将原来实行的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领导小组体制,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全省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发改、交通、铁路、民航、邮政、商务、海关、供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物流业发展的省域和跨区域规划、研究部署全省物流业领域重大战略重组方案、落实重大项目推进措施、制定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发展的政策、协调行业发展中重大事项等。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共同推进全省物流业加快发展。
在服务机制上,强化全省物流管理机构的服务和监管职能。发挥省交通物流管理机构的网络优势,积极推动跨区域物流、武汉物流中心、重点物流城市和农村物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积极推进全省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省铁路、公路、水运物流信息资源。要特别重视物流产业联动发展,提高物流设施对制造业的配套服务能力。加强物流业安全监管,建立安全准入许可制度、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物流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物流、绿色物流发展。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物流业发展中的组织和自律作用。
(六)建立支持物流业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是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对纳入全省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有计划地将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城区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发展物流业。二是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资金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在中央预算安排我省的物流投资规模近三年成倍增长(2010年达1.39亿元)的形势下,建议借鉴河南省及沿海省市的经验,设立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先将近年2300万元的物流专项支持资金规模提高到5000万元的水平,今后根据全省物流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增长情况,逐步调增。重点支持农产品冷链、医药物流、危险化学品物流、应急物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区域物流合作项目等涉及公共安全和民生的重大物流设施建设。三是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的9条政策,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率不统一的问题,研究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四是提高物流车辆通行便利化程度。研究降低或减免物流车辆过路过桥费办法,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