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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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城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我县城市化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强力推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上台阶,创特色、争一流。我办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走访、征求建议和意见、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充分听取驻区单位和居民不同意见。调研期间共走访驻区单位12个,居民50户74人,开会讨论4次,外出参观学习2次。在此基础上,本人经过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市街道办成立于2002年8月,正式开展工作于2003年4月,现有干部职工50人。街道办位于**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辖区界限北至**村(**村与***火车桥之间有25户100多人,计划生育工作属街道办管理,但社区其它工作又不属于街道办管理);南至**桥、**大桥;东至**烟草公司后墙,;西至**及**沟;辖区总面积4.5平方公里,总户数6554,总人口23391人,其中农民594户2507人,居民4182户15307人,流动人口1778户5577人;辖区划分为12个小区,分别由12个牵头单位协助管理。街道办辖南关、北关两个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寺湾、道镇两个基层社区居委会,内设计生站、人武部、民政站、司法所、综治办等工作机构,承载着辖区内的党建、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党管武装等多项职能。
二、近年来社区工作运行情况
1、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街道办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辛勤工作,办事处现有15间办公用房,一大间集体办公用房和一间会议室,办公设备基本维持正常办公运转。南关居委现有办公用房7间,会议室1间,建有社区支部办公室、警务室、计生卫生服务站、低保工作站,但距一个标准社区“四室三站一场”还相差甚远。北关居委现在租房办公,2007年10月份由政府划拔了办公场所,目前办公场所的维修工作全面展开。
2、整合资源,合理划分社区
街道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与民政局一同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线明确、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2个社区居委会(**社区、**社区),12个居民小区(**)。
3、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街道办共有50名在职干部职工,由于年龄、文化结构的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来自四面八方,缺乏社区工作经验,制约着社区工作的快速发展。为了全面提高社区工作效率,办事处狠抓干部自身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促进的工作方针,组织全体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开拓了视野,明确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4、社区各项功能逐步趋向完善
社区的功能就是服务社会、服务居民,充当城市发展的排头兵。近年来,我办根据工作实践,逐步探索理清了以县委政府领导,街道社区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工作思路和管理格局;全面完善社区各项功能,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保障等机制运转良好,充分发挥了各自的功能,基本达到社区服务的要求,健全了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了“平安社区”、“文明和谐小区”系列创建活动。强化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美化家园,爱护环境,极大的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推进了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合疗、卫生、救助制度得到健全,社区旧貌得到改变,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快速发展。
三、当前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各级领导和部门对社区工作重视不够,居民的社区意识不强
街道办事处虽然成立了数年,对全县城市建设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但仍有部分领导和部门、单位对街道社区认识不到位;日常工作中,个别领导和部门、单位对街道社区支持不够,甚至有极少数领导和部门根本没有社区这个概念,对街道社区一无所知,更谈不上支持和参与。更有甚者,将社区当成其“二级单位”,直接对社区安排行政工作,一度出现“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人都可以指挥社区”的不良工作机制,把社区当作“筐”,什么事都往里装,许多业务不经过部门分解,直接压到社区。导致社区承担的行政事务过于繁重,更谈不上勤于服务居民。调查中发现,驻区的部门、单位在日常工作上,只认单位不认社区,社会性工作突出部门、行业特征,根本不能体现社区特点。加之,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认识模糊。普遍认为社区就是开证明、管卫生,对社区活动缺乏了解,对社区工作参与意识不强,积极性、主动性不够,诸如此类现象的存在,延缓了社区的健康有序发展。
2、社区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街道办事处办公条件简陋,不能适应新时期社区发展的需要,不能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要。当前街道社区办公场所存在如下不足之处:一是办公场所相对不固定,不利于社区的长远发展;二是办公场所太小,30名计生干部没有办公室,只能聚集到一间大会议室办公,过于简陋的办公场所条件严重制约着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更谈不上规模的扩大和社区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办公条件简陋,虽然现有十几间办公用房,但只是在一个楼层大厅内用简易的木制框架和简易木板隔置而成,冬不保暖,夏不隔热,潮温阴暗,如遇停电,整个房间、楼道一片黑暗,没法工作。而且这种简易办公房还存在极不安全的火灾隐患。四是根本达不到当前省政府提出的要建设“四室三站一场”的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严重阻碍着街道社区工作的全面发展。
3、体制不顺,权责不明
街道办的职能职责不清,功能定位不准,工作内容不明。一是目前社区居委会对自身性质不明,属性不清,定位模糊,职责不明,虽然社区居委做了大量的社区管理工作,但他们的管理职权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上级职能部门的授予和法律的认可,使社区居委在开展工作时显得没有权威,缺乏力度。二是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职责不清,混乱管理,多数部门往往把社区看作“二级单位”,直接对社区安排工作,形成“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单位都可以指导社区工作”不良工作格局,而且,绝大数是只安排不投入,直接导致社区负担过重。如街道社区本无居民宅基地审批职能,但要承担土地矛盾纠纷调解等,类似情况普遍存在。三是村居混住,外来杂居,社区管理“两张皮”。红旗队村虽地处街道社区,但红旗队村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属街道办管理,党建、精神文明等其他一切工作由城关镇负责。类似交叉管理的诸多问题还很多,严重制约着街道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
4、经费不足,社区费随事转问题有待于解决
社区成立以来,在面向社区服务的同时,有关职能部门把大量的工作任务下到社区,实行了重心下移、职能下延,而部门工作任务进入社区后,却没有按“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原则来开展工作,没有把工作或活动所需经费转移到社区,给社区带来了很多困难和矛盾。如有的部门搞一些调查工作只发一张样表,要社区按户数复印分发;有的部门下达工作任务还需社区制作画版、台帐,要完成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还需街道社区投入大量的资金,街道社区的环境卫生要求街道办管理负责,但居民的卫生费用和其他所有收费是由城建部门收取,街道社区本身没有固定的财政来源,办公经费相当严重短缺。上述问题的存在,促使社区干部为了应付事务,设法开辟财路,但对真正应承担的社区建设等工作却无法投入精力、财力。
5、居民参与不足,共建意识不强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成这样一个组织,需要社区全体居民的积极参与才行。然而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广大社区居民不理解、不支持社区工作,参与共建积极性、共建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于社区干部的下区调查、人口摸底、计划生育排查置若罔闻,对于计外怀孕、超生现象,没有任何强制性措施,工作起来显得苍白无力,看到社区干部上门干脆闭门不理,甚至有谩骂现象,许多共建单位对参与社区共建、支持社区活动也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于街道社区行政级别低,对共建单位来说往往显得“人微言轻”,工作无法推进。
6、管理理念滞后,管理方式有待改进。
社区制与过去的单位制、街居制有所不同,从管理理念上来说,它强调以居民为主,以人为本,关注社区居民的物质利益、精神文明、政治参与、生活交往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方面日常事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社区干部对自身的定位较多地停留在“政府派出机构”的理念上,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以服务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因而在社区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等方面还有待改进。在调查中同样可以看到对社区管理工作力度不够造成的负面影响,此类情况集中表现在计划生育、系列创建活动等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内人口结构更趋复杂,流动性加大,管理难度增加,存在的矛盾日益尖锐;社区计生工作承载的工作量与计生队伍管理体制形成明显反差。目前,街道办计生站仍为副科建制,队伍人员太少,与乡镇计生工作相比,明显存在管理体制不顺,重视不够。计生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不能有效地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7、城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欠缺
现在,我县街道社区人口已达到2万多人;对比外市、县城市(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路办事处、富县、洛川、子长、宝塔区、**、安塞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可以看出我县此项建设严重滞后。目前,街道办人大机构只设人大联络员一人(副科);每次人大召开会议时,辖区人民代表与城关镇人民代表一起组团;在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组织、联系和履行代表职务等各项活动,仅靠联络员一人完成,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严重影响到城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四、今后社区工作建议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社会管理逐步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单位人”逐步向“社会人”的转变,使社区成为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群体的聚集点,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社区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为充分发挥社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中办发[2003]23号文件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街道社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建设区管理领导体系
社区工作重在组织领导,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下,街道办事处成为一级管理的地位得到明确。随着权力的下放,街道办成为街道行政权力的中心,“以块为主、各块结合”的基本模式已形成,为了有效地克服各块分割,一是建议成立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派出所、房管所、环卫处、工商所、医院、市容监察大队等单位参加的城区管理委员会。城区管委会定期召开例会,商量、协调、督查城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各种事项,制定社区发展规划。二是建立县级领导包小区工作制度,健全社区“三层”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即:决策层,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定期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研究讨论决定街道社区重大事项;执行层,由街道党委办事处、社区居委一套班子组成人员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街道社区各项具体工作;领导层,由县级领导分别包街道社区十二个小区,参与街道社区建设,负责组织,管理、协调、监督街道社区发展等具体工作,通过建立县级领导包小区工作机制,使县委政府把社区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重视研究我县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的问题和对策;进一步明确领导体制,加大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对社区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激发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建设之中。
2、加强设施建设,构建工作平台
按照**省政府出台“推进民生八大工程,实施十个重点项目”宏观调控政策依据,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功能全覆盖。建议上级各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政策倾斜、资金投入、工作措施等方面给予街道办更大的支持。力争使街道社区尽快、尽早建成“四室三站一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机构,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3、理顺体制关系,重新划分街道办的管辖区域和管理对象,明确单位职责和管理权限
街道社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中办发[2000]23号文件)提出的县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街道社区工作指导方针。针对目前我县街道社区工作中区域界限不明、体制不顺、权责不清的问题。我们认为:一是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理顺体制关系,重点理顺街道社区与辖区单位的关系,理顺社区居委会与城关镇红旗村的关系等,为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二是重新划分街道办的管辖区域和管辖对象。尤其是明确街道办与劳山乡臭河子村、城关镇金庄村交界处的区域划分以及管辖对象,街道办与城关镇红旗村交叉管理造成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等问题。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县城区周边村队将逐渐划入城区,县上的城市规划已明确,按照规划可暂将城关镇红旗村、金庄村划入街道社区辖区,向南延伸至五里桥砖厂处,已文件形式明确街道办行政区划。三是明确和加强街道社区职能和职责,明确和强化政府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建议成立**县城市管理办公室,设在街道办,明确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将城区居民的管理、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纳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配备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加强此项工作,把转变政府职能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面向社区,增强为社区建设服务的意识,以社区为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建议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到“五个到社区”,即:工作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任务落实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考评监督到社区、工作经费划拨到社区。四是为社区建设提供政策、法律保障。社区建设要持续健康地推进,必须要可靠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为此,我县可以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权利义务、选举制度、办公用房、干部待遇等作一明文规定。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工作的决定,以此保障街道社区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五是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制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交给街道社区工作任务的同时也将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权利和必要的经费交给街道社区,做到“谁办事、谁用钱,谁负责、谁有权”,从而保证街道社区在协助工作时或在承接社会性服务职能时做到“有职、有权、有钱”。
4、财政扶持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解决城区街道社区工作经费不足、设施不全的问题,需要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扶持和街道、社区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多渠道筹集街道社区工作所需的资金。首先,县级财政要基本保证街道社区工作的资金需要。其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执行“费随事转”的制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交给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的同时也要将完成此项工作的经费划拨给街道社区。第三,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适应开展一些有偿(低偿)服务。民政、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开展有偿(低偿)服务提供一定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以增强他们的“自我造血”功能。此外,也鼓励街道和社区内的单位(特别是共建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赞助街道社区建设和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
5、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
街道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而服务就成为街道社区工作的主题,是其生命力之所在。加强和改进我县街道社区工作,就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把服务社区居民、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放在街道社区工作首位。街道社区要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要认真做好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社会救济和优扶对象的福利性服务,还要做好幼托服务、婚丧习俗改革服务、家政服务、便民服务、再就业服务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好社区居委会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
6、发扬基层民主,提升自治水平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是建立健全社区自治制度,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加强社区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社区建设工作。借鉴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路办事处、富县、**陵、洛川、安塞等县街道办等工作体制,建议设立街道办人大工作联络组,科级建制,配备相应人员,专门从事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三是放权支持社区自治。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尊重社区居委会的选免权、社区事务决策权,对政府部门的评议监督权等自治权。在城市规划、建设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工作,有关部门应通过社区征求居民意见,保障社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便于社区在辖区内开展计生、综治、文明创建等工作,县委、政府及其部门在确定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年度考核等时,要经批表彰单位所在社区的同意。

社区调研报告

绪 论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深刻认识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积极主动地探索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不断以社区和谐推动城市和谐,进而促进全社会和谐,已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面临的迫切的现实问题。本项目正是在项目组成员长期研究城市社区建设问题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城市社区发展的现状、特点、问题、对策,进行的跨学科、系统性、综合性的调查研究。
2006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绵阳市社区建设调研组深入绵阳市进行实地调研。本调研报告对此次调研情况做一总结,并针对绵阳市社区建设提出一些探索性对策和建议。
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在绵阳市有19个街道办事处396个社区居委会中,现阶段已涌现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和“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各1个,全省社区建设模范镇2个,市级社区建设模范乡镇(街道)10个,创建示范社区52个。“全国百佳学习型社区”、“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国文明示范社区”5个,市级“文明社区”、“先进社区”25个,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我们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实地调研、随机采访与定量测定、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从绵阳市主城区131个社区居委会中抽取出三大类别共8个社区居委会,作为调查和研究的对象。
在调研组的实地考察过程中,得到绵阳市委、绵阳市各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各位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令调研组成员深深感动,谨此深表谢意。希望这份调研报告能够对绵阳市及其他西部城市社区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绵阳市社区建设调研组
2006年12月

关于绵阳市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社会正在经历空前变革的时期,如何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并根据本地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探索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以社区和谐推动城市和谐,进而促进全社会和谐,已成为绵阳市委和市政府面临的迫切的现实问题。
科学决策是确保执政、施政正确的前提和基础。中共绵阳市委,就社区建设问题,在充分调动民间参与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借鉴国外政府决策模式,加大引智入政的力度。这既反映了其战略性的前瞻思维,也反映了其对科学和民主决策的充分重视。11月29日至12月1日,受绵阳市委的委托,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师生一行6人,在行政与公共事务管理资深专家、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曾狄教授的带领下,深入绵阳就社区建设问题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研究。
此次考察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与实地调研、随机采访与定量测定、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从绵阳市主城区131个社区居委会中抽取出三大类别共8个社区居委会,作为调查和研究的对象。根据此次调查,我们初步发现,政府与社区间之事政事不分,权责不明;居民社区意识淡漠;社区服务功能较弱;社区建设资源供给不足;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不完善和信息化建设滞后等6大问题,是制约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的主要因素。其中,政府与社区间之事责职不分,权责不明;社区建设资源供给不足,是核心制约因素。目前绵阳社区建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与其有着密切的关联。在认真归纳、总结和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尝试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性建议,由于客观性因素的制约,有些建议是方向性的。仅供参考。
一、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自中央和省委关于社区建设的有关文件下发后,绵阳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普遍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社区建设新路子,形成了上下齐心协力、同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绵阳市有19个街道办事处396个社区居委会中(其中城区131个,市县城区和乡镇265个),现阶段已涌现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和“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各1个,全省社区建设模范镇2个,市级社区建设模范乡镇(街道)10个(市级10个,县级3个),创建示范社区52个。“全国百佳学习型社区”、“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国文明示范社区”5个,市级“文明社区”、“先进社区”25个,先后有2名社区干部荣获“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称号,有2名社区干部荣获“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个人”称号,有18名“社区优秀工作者”受到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政厅的表彰。
1、社区建设工作制度逐步趋于完善。2003年以来,绵阳市委和市政府陆续制定了关于《绵阳市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健全和完善社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等十多项社区建设规章制度,促进了社区建设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并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成立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建设工作。
2、构建新型社区工作初步完成。靠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市社区,是绵阳社区建设取得的有效经验。涪城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自治”的原则,以构建适应核心城区具有共同地域和认同感的现代新型社区为出发点,成功探索出了社区居委会的新型管理体制,并成为全市社区建设的典范。游仙区开元中街社区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深化社区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再就业培训服务,凝聚了人心、增强了居民的社区意识。您正浏览的文章由第一'范文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

3、社区建设瓶颈现象局部缓解。尽管目前绝大多数社区居委会的办公设施和居民活动设施严重不足、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普遍偏低,社区建设经济瓶颈现象突出,但市民政局等部门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支持下,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采取财政支持、划拨土地、减免费税、房屋置换、改造或新建等多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局面。目前部分社区如高新区、经开区、农科区等地所在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已达到300平方米。大多数社区的年度总开支平均达到3万元。
4、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初具规模。目前虽然绵阳的社区服务网络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和完善,但以区市县为龙头、街道为主体、社区为依托、辖区单位和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网络框架已基本形成。全市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12个,社区服务站396个,各类服务网点1900多个,已全部覆盖区市县政府驻地。建立社会捐赠站点136个,接收捐赠衣物10万余件,接收社会各界赠款560万元。落实“星兴计划”项目91人,建设各类老年服务设施780余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休闲、娱乐、健身场所不足的矛盾。通过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帮助25000余名下岗失业和失地无业农民的就业问题。
全市已建社区图书馆和阅览室213个,建全民健身路径86条,并通过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方式,有效地扩大了居民的健身和娱乐活动范围。建社区法律服务机构167个,900多名法律工作者参与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成立了100多支各类老年文艺活动团队,丰富了社区文化活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24个,有社区服务工作人员487人,一定程度缓解了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建社区警务室317个,建社区治安巡逻队392个,落实社区民警388人,交警、巡警和消防队员236人,巡防队员1900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进展良好。
(二)社区建设的特点
1、社区类别不同。根据调查情况初步分析,绵阳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类型的社区:(1)纯居民式社区,即游仙开元中街(属城市拆迁居民聚集区)、涪城顺河社区(属老城区居民聚集区)和金菊社区(属工薪阶层聚集区);(2)国有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较集中的社区,即东材社区和工区街道办事处;(3)城乡结合区,即游仙六里社区(属“村改居型”社区)、高新东段社区(属农转非、企业职工和小区居民混居型社区)和经开区板桥社区(属“失地农民安置型”社区)。其中,既有建区时间较长,功能发展比较成熟的社区,如游仙区开元中街、涪城区顺河社区等,也有建区时间短,各项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的社区,如游仙东材社区等。此外,各社区所辖面积和人口规模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2、社区实力悬殊。由于特殊的政策偏好,某些社区的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如游仙六里社区拥有规模较大综合农贸批发市场和种子批发公司,其可从社区经营的公司中获取充足的财力支持用于发展社区建设;但多数社区的经费开支严重不足,一些社区甚至处于长期负债状态,如涪城板桥社区的负债累积已过60万元,社区建设工作难以为继。
3、社区需求各异。尽管各类城区存在某种共同的需要,但基于社区类型不同,面临的问题各异,居民的社会需求也不尽一致。办公和服务设施严重匮乏的社区,目前更关注的是基本办公设施得到切实保障;在已得充足保障的社区,更关注的是如何深入开展社区服务;居于核心城区的社区,更需要拓展和深化社区服务功能;国企和下岗工人比较集中的社区,更侧重于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安置;地处城乡结合部的社区,最需要的是对失地农民提供最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服务以及就业培训等问题。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社区,政府应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稳步推进社区建设。
二、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面临的形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政策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其他城市一样,当前绵阳已步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政策决策的深刻变化,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在给绵阳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对该市的社区建设工作构成了极大的挑战。
(一) 当前绵阳社区建设面临的机遇
1、宏观政策的调整,为社区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长期以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过度偏重于GDP的增长,而对于地方政府政策创新重视严重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政府关于向基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和解决基层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问题的探索与创新。可喜的是,自十六届四中全会来,中央连续提出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系列新的执政理念和政策。10月11日,十六届六中全会集体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构想,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为地方政府构加强社区建设,探索以社区和谐促社会和谐的新路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策指导和支持。
2、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绵阳社区面临发展契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普遍认为绵阳市社区建设“第二个春天”即将来临,并对社区建设工作充满热情,这是我们开展此次调查所始料未及的。绵阳市相关部门领导,受市委谭力书记的指示,对上海、南昌等地的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市委政研室根据实际整理的考察报告,受到了谭力书记的肯定性批示。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自治组织的职责、社区管理制度、社区政策性事务办理条件和程序等作出了具体的明文规定。市民政局、涪城区、游仙区等相关部门领导,也普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近年来的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认真总结。目前,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对于社区建设工作上下一心、高度重视,必将有利于促进和推动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
3、经济实力壮大,社区建设瓶颈现象有望消除。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绵阳市经济规模逐渐壮大,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目前绵阳全市GDP为560亿元,财政收入为50亿元,并还在以近10%幅度的增长。经济实力的壮大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对于解决当前绵阳市社区办公场所和公益设施严重不足、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和工作经费紧张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持,有利于缓解目前制约绵阳社区建设遭遇经济瓶颈制约的状况。
(二)当前绵阳社区建设面临的挑战
1、社区管理旧模式难以适应社会结构的新变化。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原本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不同级别与种类的单位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绵阳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和失业人员。宜于人居的环境和相对发达的经济状况,导致周边农村地区的居民也纷纷涌入绵阳城区。全市流动人口已近10万,约占城市总人口的1/7。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类型的多元化相伴而生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同上述人群一样,均游离于传统单位体制之外,对绵阳现有社会秩序构成了极大压力,对原有的社区管理模式也构成了巨大挑战。

2利益团体及民众需求多元化,社区建设难度加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催生出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新利益群体。这些群体分散居于城市各社区之中。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就业、医疗、住房、养老、保险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城市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更加密切。他们不仅关注社会的发展,参与社区的活动而且对社区的服务和管理、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提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不断涌入城市的农村居民,不仅要在城市完成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角色与身份的转变,同时其社会需求也逐渐从单一的物质需求向政治、社会乃至内心情感和归属意识的多元需求方向发展。这加大了社区工作和治理的难度。
三、绵阳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基本问题
(一)工作机制不健全,社区工作偏离正常轨道
1、领导定点联系,部门结对帮扶制度功能弱化。为帮助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加大对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力度,2001年绵阳市委和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加强市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定点联系等方面的文件,并确定了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等五部门46名领导,92个市级部门定点联系绵阳城区9个街道办事处的46个社区的定点帮扶制度。在当时,这对于积极帮助社区解决各种实际困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是,近年来,领导联系和定点帮扶制度因各种因素的制约而逐渐流于形式化,制度功能明显弱化。其直接表现是,住在社区的有关领导对社区建设的重视力度不够,社区建设明显缺乏推动力。
2、社区的责、权、利之间不对等现象突出。2002年绵阳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转换政府部门部分职能、加强社区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之间都是指导与服务、协调与监督的关系。但是,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区级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街道办与社区居委会间权责界定不明,社区的责、权、利之间不对等现象突出。主要表现在:社区在承担着繁重工作任务的同时,却没有享有到对等的权利和利益。据不完全统计,社区办公室除承担社区党建、城管卫生、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民政优抚等工作外,还要完成招商引资、财税指标、消防督查等一系列工作,繁重的工作任务与权、利不对称,致使社区自身根本无力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3、社区工作 “行政化”倾向严重。由于权责界定不清,绵阳市各社区普遍存在着工作“行政化”倾向。我们按照其他城市的经验,对一份绵阳市社区工作任务明细进行粗略分类之后,发现目前绵阳市各社区所承担的151项(有些区实际上还远不止此数)工作中,应完全由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的有61项,占40.4%;应由政府和社区共同承担的有43项,占28.5%;完全由社区承担的有47项,占31.1%。一些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把本应该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交由社区办理,无形之中,既加大了社区的工作量,又直接导致个别社区干部视社区为行政机构,从而弱化了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功能。
(二)居民社区意识淡漠,社区建设缺乏内在动力
社区意识指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认同意识,自主责任意识,共荣共辱意识。社区建设的真正建设者应该是社区成员自身,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正是社区成员(从自然居民到驻区单位)社区意识淡漠,不能有效形成推动社区建设的内在动力。这主要表现在:
1、社区身份的定位意识淡漠。据调查发现,目前绵阳市多数社区里的驻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等单位的人员社区意识比较淡漠。他们普遍认为自己仍是“单位人”,而不是“社区人”,“单位人”向“社会人”、“社区人”的转化,似乎与己无关。更有意思的是,就连一些社区组织的“工作”人员,也并不主要把自己当成是“社区人”,而自认为是政府的公务人员,给自己定的工作要求是“勤政为民”。
2、社区生活的自主意识淡漠。由于人们并没有把自己当成所居住(或工作)社区的一员,也不会自主地去考虑社区的建设发展与自己生存发展的关系。因为,若自己遇到问题,可以去找单位或者政府解决,社区是与自己是无关的。
3、社区建设的责任意识淡漠。这种淡漠任然是与社区身份意识淡漠联系在一起。驻社区单位或个人也可能基于某种特定的考虑,为社区建设捐“钱”、捐“物”,但并没有把社区建设当成自己应尽责任来承担。
4、社区文化的认同意识淡漠。由于把自己当成了外人,社区的特有文化就不能引起共鸣,更不会为保护、延伸、弘扬社区文化尽心尽力,而是以局外人漠然视之。
(三)服务功能较弱,不能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要
社区服务主要包括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开展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和面向社区居民的文化教育和社区安全服务等。绵阳市社区服务功能较弱,突出表现在:
1、政事不分,机构重叠,便民利民服务实施难度较大。据调查分类,目前绵阳社区事务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它不仅包括办理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就业服务、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和计生服务登记等,还包括对来绵人员居住登记等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保障密切相关的诸多事务。由于政事不分,机构重叠,导致便民利民服务难以切实有效地全面开展。
2、再就业服务存在局限。再就业服务对象单一,重点放在解决“4050”人员的就业上,对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如残疾人、贫困户、优抚对象和缺乏工作技能的青年人群体的就业服务关注程度不够。再就业服务范围较狭窄,主要集中在公益服务和便民服务领域。就业信息资源缺乏城区间和社区间的整合。就业培训形式单一且缺乏针对性,主要集中在烹饪、裁剪、电脑等方面,偏离了部分受训者的实际情况和个人爱好,不能充分适应劳动力的市场的需求。政府组织的培训要求虽具刚性,但对受训人员的约束和激励重视不够,很难在社会上产生广泛持久和强而有力的示范效应。
3、社会保障和救济服务供给不足。对社区内生活的困难群体,多数社区都只是在国家法定重大节日对他们进行慰问,长久的、行之有效的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制尚未完善。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尚未完全展开。由于建立这样的工作机制需要有充足的人力物力提供保证,目前的状况还很难做到,对此我们仅提供方向性建议,以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解决。
4、社区文化教育服务形式单一,不具针对性。一些社区干部认为其作用不明显,对社区文化教育服务的重视力度不够,进而把社区文化教育服务简单化、单一化、形式化。社区文化服务的形式和内容较单一和贫乏,针对性不强,如老年人和离退休人员的社区文化娱乐生活主要是到活动室玩麻将等,适合该群体的社区性文化教育活动以及青少年和儿童的社区文化教育活动几乎没有。
5、服务站点少,卫生和计生服务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绵阳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仅占社区总数的2.5%,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24个,仅占社区总数的6.1%,社区医护人员487人,这与绵阳社区居民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需求相去甚远。在很多社区,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服务、生殖保健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服务无法落到实处。
6、资源缺乏整合,社区安全服务函待加强。社区安全的建设不仅需要行政机关的指导,也需要公安、检察、司法机关的积极参与。虽然绵阳的综合治理工作进展良好,但也存在指导、支持和扶助社区平安建设各行政和执法部门功能不协调的问题。对于政府和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安全建设的整合力度较差,过度依赖政府参与的特点,这导致了社区安全服务过于简单化,制约了社区安全服务的长远发展
(四)资源供给不足,社区建设遭遇经济瓶颈
1、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跟不上社区建设需要。办公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按绵阳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至2007年全市80%以上的社区不应低于300平方米,80%以上的乡镇社区不应低于150平方米;新建商住小区应按建筑总面积的1-2‰的标准配置。但目前全市绝大多数社区的办公用房平均用房不足80平米,公益性服务设施严重匮乏,部分社区甚至还没有办公用房和公益设施。
2、社区工作经费远远低于社区发展的需要。财政开支不足,活动经费有限,已成为各城区社区发展的瓶颈。调查发现,目前绵阳绝大部分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开支为3万元左右;各社区工作人员的月工资(补贴)仅为400-600元/人;社区年度办公办经费总计不足2000元;多数社区干部的劳动与社会保险根本无法落实。
(五)考核机制不完善,部分社区工作没有到位
1、社区工作人员职责模糊。虽然《居委会组织法》及相关文件对社区工作人员职责作出较明确的规定,但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履职要求、工作标准、需要具备的能力知识等方面的规定模糊不清。同时由于当前的目标管理只将可量化的工作任务分配到人员个人,而对其他任务一般没有作细化分解,对质量、效率等没有提出更明确详细的要求,从而导致社区工作安排的随意性较大,部分社区的工作不能到位。
2、社区工作人员考核标准模糊。目前绵阳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即使个别社区出台了社区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但存在着评价标准比较笼统,绩效考核随意性较大,实际操作性不强,以及对社区考核标准行政化指标过多,对社区干部在社区文化、卫生、便民服务等方面考核重视力度不够的现象。
3、过程控制措施缺失。仅有的考核标准中,目标管理以结果为导向,对整个社区工作过程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缺乏动态记录,对人员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也只以工作纪律等加以约束,没有建立边工作边纠正错误的机制,只定期对既成工作结果进行评估,属于“年终算总帐”的方式,社区工作的运行情况不能得到及时反馈,这不利于规范个人行为,也不利于社区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缺乏信息交流平台,社区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由于社区组织分散且承担的社会事务十分繁杂,社区服务项目较多,因此借鉴先进社区的建设经验,整合社区内部资源,实现城区与城区,社区与社区间的资源共享,对于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根据我们调查发现,目前绵阳市除电子政务网站外,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城区、社区间关于就业信息等资源共享系统尚未启动,这既不利于区域间的资源共享和社区长远发展,也与绵阳是四川,乃至全国都十分有名的科技城形象严重不符。
四、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基本思路
(一)创新工作机制,确保社区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1、创新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市委、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社区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绵阳的重要社会意义,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不断加强和完善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并在形成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力推进社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建议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社区建设推进会,充实完善有关政策,建立科学考评体系,与部门、街道考核挂钩。
各区县应将社区建设作为党政工作的主要抓手。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责任追究制,督促各区县、各单位部门党政主管及分管领导将抓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创建和谐社区的政治责任,真抓实干,全面落实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措施。完善联动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针对社区领导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将目标层层分解并周密部署,落实具体工作部门及责任人。
各社区要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确立社区党组织作为社区组织和社区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并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各社区党员的分布情况,在所有社区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明确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按照“上级党组织为基层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服务、党建工作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服务”的要求,把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在社区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及党员志愿者服务站,推进党组织之间结对共建、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帮困、党员奉献社区。
2、实行分类指导,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分工协作机制。首先,因事制宜,对社区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分类。根据通行标准,当前社区承担的工作可分为四类:一是必须由政府履行的工作;二是由社区承担的工作;三是由政府主导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四是由社区主持需政府支持才能完成的工作。分类之后,应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明确规定,凡属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工作职能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履行,政府部门负责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属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能必须由政府部门独立履行,不得转嫁给社区;需社区协商的事项,在征得社区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协商办理;对工作量较大、持续时间长的行政事务和临时性工作,应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给予社区相应的工作经费和补贴后,交由社区执行。 其次,因地制宜,实行社区工作分类指导。明确事权范围后,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面临的实际情形,实行分类指导原则。对于财力物力都很充足的社区,如六里社区,应给予宽松的政策支持,以放手让其探索社区建设新机制,在物质上无需予其太多支持;对于办公场所和公益设施奇缺,自身造血功能差的社区,如东材社区这类企业改制新建社区,应予以必要的物质支持。因不同社区的建立背景、发展水平和人员构成不同,工作重点和服务方式也应所有不同,如老年人多的社区,文化娱乐、医疗保障是工作重点,发展滞后、外来人口多的社区,如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其工作重点是维护社区治安和稳定,协助解决就业问题;资源缺乏、发展空间有限的老城区,工作重点是在得到相应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自我发展。
再次,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社区工作机制。社区工作不只是民政部门的工作,它还需其他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对职能部门派驻街道和社区的干部,应充分重视社区居民的意见,并将其纳入派驻干部的工作绩效考核;对社区管理中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适度引入市场竞争,以适应社区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需要。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应在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地配合社区工作,社区要在保证这些单位正常工作的基础上有偿或无偿使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制度性条款对社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束,如规定开发商在项目建设以前必须按开发规模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且出让社区办公场地和活动场所以后再返还。把对社区工作的支持纳入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单位所在社区的发展情况作为对单位的绩效考核的参考。
(二)着力培育社区意识,确保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工作
1、合理划分社区,奠定社区意识形成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城市社区划分要以生存地域为特征,以方便自治自理;要以文化特色为纽带,以形成文化认同;以守望相助为标准,以满足社区人互助互利的基本要求。在自然,文化和利益的连结下,社区意识就具备了形成的现实条件。
2、适度授权社区,建立社区与社区成员(包括自然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的密切联系。在社区建设中,政府可以把一些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权限授权到社区,从而赋予社区一定的政治资源,让社区成员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工作离不开社区,从而催生社区意识并,加强政权的政治权威。
3、深入宣传社区,彰显社区的内在价值。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充分展示社区建设与社区成员体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关系。要让全体社区成员认识到社区是安身立命的第一家园,社区是参政议政的第一平台,社区是养身愉心的第一乐园。这样,社区意识就深入人心了。
4、开展社区活动,给社区成员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从社区服务到社区就业与社会保障,从社区文化活动到社会环境治理,让社区成员以各种不同的身份,方式参与到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中来。只有让社区居民享受到社区生活的各种实惠,社区意识才能转化为社区生活的实际内容,才能真正培养起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和现化公民意识。
(三)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确保居民社区服务需求变现
1、建立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以建立规范化和服务型政府为契机,深化现有的“政务中心职能”,将为民便民服务向街道办延伸,向社区延伸。建议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街道和社区设立的各类行政事务服务机构和场所进行归化和优化,统合设立“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作为街道办统一管理、方便社区群众就近办事的“一站式”服务机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就业服务、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和计生服务登记等,以及对来绵人员居住登记等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保障密切相关的诸多事务。对于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实行“社区事务代理制”,成由各居委会福利干事、就业援助员、房屋协管员等组成的社区事务代理队伍,切实将便民利民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2、认清职责,因势利导,积极开展社区再就业服务。强化劳动保障部门对社区就业工作的认识,重新定位社区就业服务。劳动保障部门应认识到,解决就业问题是政府的职责,社区的任务是帮助职能部门做好统计、调查、登记、审查的工作。应将分派给社区的就业工作进行重新分类,做好份内工作,整合全市就业资源,取消条块分割,做到资源共享。依托社区摸清基层情况,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充分尊重就业培训者的个人意愿,加强就业培训的针对性,积极开展适合用人单位需求的就业培训工作。实施约束和激励机制,参加次数少或不参加再就业培训的人员,收回再就业优惠证或取消优惠待遇,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积极参加再就业培训者。拓宽社区就业范围,将更多失业人员纳入社区就业体系。除“4050”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外,逐渐将残疾人、外来劳动者和新增劳动力纳入社区就业范围。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便民服务岗位和弱势群体服务岗位,鼓励相关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提供购物、餐饮、家政服务、洗衣、维修、再生资源回收、中介等社区服务,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社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就业信息和服务岗位资源,加大就业信息的资源共享。
3、调动整合民间力量,加大社区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针对各社区目前经费少、人手紧的情况,除适度增加政府的社会保障财政预算拨款外,建议政府充分发挥党组织、群团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充分了解对老弱病残贫等弱势群体需要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各种应急服务,为优抚对象、残疾人及特困群体缓解生活困难提供服务,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辅助性生活救助。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使社区居民在参与各种活动中实现自我服务、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的作用,建立社会志愿者工作机制,加大社区公益事业服务力度,并根据因人而异的原则,帮助扶持弱势群体。
4、因地制宜,积极创新,拓展社区文化教育服务。以社区教育学校平台,增设教育培训的科目种类,扩大教育覆盖面。设立各类社区教育点、教育课程班,教育科目应涉及基础教育、网络、英语、艺术、戏曲等多个种类。结合不同群体的需求,深入开展特色文化活动,积极孵化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区文化团体,如戏曲沙龙、书画爱好者协会等组织。结合重大节庆日,组织居民广泛开展各种纪念活动,进行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和社区文化等传统教育。适当引进各种专业文化表演队伍,为居民送上艺术大餐,在满足需求中努力提升社区的文化品位。在鼓励社区文化体育团队开展活动的同时,引导文艺活动骨干重视活动品牌的原创性,打造社区品牌文化。
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不同社区对文化教育需求不同的特点,开展富有富有区域特色的文化教育活动。如在核心城区的开元中街、顺河等社区,可以风土民俗等作为切入点,定期举办一些活动,结合春节、中秋、端午节等传统的民俗节日,开展猜灯谜等活动,保护和弘扬地方传统文化。在城乡结合部的东段和板桥等社区,可以增强社区凝聚力为主线,组织家庭才艺表演大赛、家庭趣味排球比赛、社区建设宣传口号征集等活动,吸引以家庭为单位的社区居民参加。在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社区,如六里社区等,应以健康社区为主题,除举办社区篮球大赛、羽毛球比赛等健康文体活动,以及开展普法讲座、禁毒宣传、计划生育宣传外,还要营造一种关注贫困、关心弱者的社区文化教育环境。
5、加大投入、加强监督,加大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对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的财政投入,切实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基础设施落到实处。以运营状态良好,深受社区居民信赖的卫生和计生服务站为典型,不断扩充和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充分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实行收支两条线和医护人员收入与卫生服务中心收入脱钩的政策,切断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与市场联结的利益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和生殖健康等保障功能。
6、全面参与,整体联动,不断强化社区安全服务。在社区建立融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于一体,兼有信访问服务功能的民事调解服务中心,以及时疏导和化解群众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创新工作机制,推行“信访代理员”与“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把化矛盾于萌芽状态。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关责任制度,确保代理的信访事项及时得到办理。配合各方力量,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整合民间力量,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加强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控制,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加强社区防控队伍建设,强化社区治安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自防意识,鼓励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和见义勇为,形成治安防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资源供给力度,确保社区建设持续快速发展
1、加大财政投入,动员社会参与,切实解决社区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为了使社区工作者能够专心于社区建设,优化社区服务,政府必须加大对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根据绵阳市社区发展的现状,我们认为市、区两级财政应共同承担至少5万元的社区工作经费;具体拨付金额应该根据社区人数多少按比例分配,适当照顾转制企业社区和有特殊困难的社区;逐年适当增加政府财政投入,以满足社区工作的需要。同时还应广泛争取企业单位的财力支持,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和有奖募捐资金投入,为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和物质保障。政府部门还可以从倡导和宣传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入手,鼓励企业从实际能力出发尽自己的一份责任;也可以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在搞好生产经营的同时积极支持社区建设。
2、共驻共建,大力推进社区资源共享。社会参与是社区建设的核心,社会共建是加强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民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共建组织,健全共建体系,深入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增强社区辖区单位、各类组织和全体成员的地缘意识、参与意识、公共服务意识,形成“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共享社区资源”的良好态势,最大限度地实施人力、物力、财力和其他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利用。各级政府要指定部门、指定专人带领社区组织代表前往社区辖区单位落实具体事项,包括资源共享时间、要求和办理相关手续,切实保证这一措施的有效实施。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应该首先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将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关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力度,把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在编制、审批城市规划方案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充分保证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在组织审查城市规划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作为规划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于因工作失职,导致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无着落、建筑面积和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的党纪、政纪甚至刑事等责任,确保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落到实处
(五)建立科学绩效考核机制,确保社区工作落到实处
1、科学界定社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体。社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体应是社区居民。社区居民应根据或委托居民议事会等机构参与在制定绩效计划、实现绩效的过程、评价绩效结果等一系列绩效管理的活动,使社区居民能在实施自己参与制定的方案或计划中,不断增强社区意识。社区工作人员应以此作为开展各项社区工作的基础,并将其个人的发展计划和社区工作目标结合,促进社区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和潜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此外,社区居民应委托居民议事会等针对因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工作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或社区工作人员本身能力的原因,而可能出现的偏离工作绩效计划要求的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调整绩效计划,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给予引导和支持,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2、确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内容。由于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计划的内容包括职位说明和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两个部分,前者针对具体的职位,明确每个职位的工作职责和标准,其内容相对稳定,后者针对具体的人,明确每位社区工作人员在本绩效周期内需要完成的目标,可以适时调整修订。职位说明和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共同构成社区工作人员当年的绩效计划。由于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岗位的不同,社区工作岗位的职责性质、工作模式、人员分工和组合等有许多差异,客观上需要通过建立多样化的绩效标准来体现或适应这种差异。所以实施绩效管理先应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制作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岗位的职位关系、职责范围、工作项目、工作标准、承担责任和任职资格。3、建立科学的定员、定责、定酬考核机制。确定岗位职责后,应根据相关职责要求,建立科学的定员、定责、定酬考核机制。根据因事设职原则,以基于工作本身需要制定职位设置和职位标准,以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为职位设置的依据,以该职位固有的职能要求来设定工作项目、标准和所需资格能力。确定职位时,应根据系统整体性原则,必须考虑其功能、作用、安排的层次是否得当、合理,职位之间是否协调,所设职位和职责是否科学、合理。应根据最低数量原则,在能有效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少设职位,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冗员和开支。在科学定员、定职基础上,实行科学的定薪定酬机制。实行二元工资制度,将工资金额从社区工作经费中划拨出来,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到社区工作人员的银行帐户,绩效工资根据年终的绩效考核情况按等级发放,以增加社区财务透明度和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打造信息技术平台,确保社区信息资源共享
1、加快基础建设,构建社区信息化服务网络。健全社区信息化设施。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以科技城的建设为依托,以现有成熟社区为先导,逐渐加大政府对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投资。分阶段为社区居委会配备电脑、传真机、数码相机等电子设备;将社区工作人员电脑利用光纤接入互联网;建立社区电教室社区电子图书室和电子触摸屏、社区服务缴费通等设备,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在增强信访、社区户籍、外来人口、市政、治安、环境等管理的效能,开展社区劳动就业、帮困扶贫、敬老养老、便民利民、法律援助等信息服务的同时,不断强化社区信息化队伍建设和电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通过举办培训班、网上教学、开展业务骨干指导等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操作以及网站维护和建设技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工作的无纸化办公。
2、围绕居民需求,搭建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打造阳光救助服务平台。完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的建设,以市委、市政府等核心网络系统和区、街、居多个节点的城域网络系统为依托,为社区居民提供多类别的信息资源,以使其足不出户就能全面了解政府信息和在网上完成办理申报手续等工作。着力打造“绵阳市社区门户网站”,建立公益信息数据库,让困难群众自主选择援助项目和物品,以增强救助工作针对性。促进社会各界通过社区门户网站,实现救助形式救助项目、救助内容的有效对接和快速交换。利用电子政务网络整合救助资源,为老弱病残贫等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医疗、就业等全方位的援助,实现社区信息化的成果共享。
建立社情民意服务平台和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在建立“绵阳市社区门户网站”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设置“社区工作效能投诉、区长信箱、网上评议、民调新闻、意见征集”等栏目。依托社区门户网站,成立“民意调查中心”,集网络调查、电话访问、入户访谈于一体,多角度、全方位地获取社情民意,不断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并通过社区信息化网络,对失业医疗、保险、就业等业务,实施网络动态管理;建立“网上社区缴费通”,使居民群众可以轻松完成水、电、气、数字电视、电话等各种费用的缴纳和票据打印;实现社区房屋管理、社区安全、社区环境、工商业户管理、地名公共服务等日常信息的一体化管理,将社区居委会从繁杂的数据统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抓好和谐社区建设。
建立社区教育服务平台。在“绵阳市社区门户网站”增设教育信息频道,开设“教师频道、学生频道、教育法规“等多个社区教育栏目,并将全市中小学网站联接在一起,方便社区居民及时了解教学信息和实现图书资源的共享。建议根据循序见进的原则,先在有条件的社区进行示范,建立电教室,实现社区电子图书室与全国文化的信息资源共享,开展互联网电化教学、电视会议、网上浏览、在线交流等多种功能的基础上,以点带面不断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
3、建立长效机制,推进社区信息化快速发展。建立长效机制,使社区信息化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建立健全社区信息化建设规章制度,规范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系统维护与保养;明确信息采集、处理、发布的程序标准和相关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等。强化社区信息化建设考评,把社区信息化列入社区建设规划,强化社区信息化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等情况的检查和考评,并纳入示范街道、社区建设的考核内容。切实保障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每年按比例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网络维护和设备更新,使社区信息化沿着快速、持久的轨道发展,稳步推进全市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老龄社会的到来,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区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由于工作的关系,比较关注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同时对周边城区的社区进行了调研,提出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出分析,提出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社区的认识有待深化。第一,对社区建设的主体认识模糊。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健康发展有赖于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效力。而当前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一方面,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仍然以行政指挥为主导,对引导社区居民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手段还不多,简单地把社区工作等同于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从而形成对政府的依赖性,社区工作尤其是社区服务业比较滞后。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工作的下移,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街道办事处绝大部分的工作都压到了社区居委会的头上,政府部门往往把社区居委会当成“下属”,直接向社区安排行政工作,“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人都可以指挥社区”,使得社区居委会责任大,任务多,负担重,疲于应付,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象,难以开展自己的工作。此外,社区还要应对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考核,社区各种记录、统计报表、台账有不计其数,造成了社区工作人员整天忙于填写各种报表、记录,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第二,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认识模糊,也认为社区是政府部门,是包罗万象的,什么解决不了的事都找社区,对参与社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意识不够。

2、社区服务有待深入。社区服务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点之一,是凝聚社区力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但社区服务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制约了社区服务的开展。一是社区服务内容单一。各社区主要依托于政府职能部门如劳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内容为主;另外,受场地、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在居民大量需要的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发展不平衡,社区文化建设、青少年教育等服务还开展不够深入,社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缺乏吸引力,还不能满足居民需要。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不能满足居民就近、多形式活动的需要。除了广场社区能依托广场开展较多活动,人气较旺外,其他社区要么活动场地小,要么没有活动场地,难以聚集人气。三是社区服务主体单一。政府和社区包揽了许多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新型社区服务业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协会等各类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加强,社区服务的内容有待丰富,质量有待提高。

3、社区工作经费及人员待遇有待提高。尽管近年来社区经费和人员待遇有了很大提高,但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工作的需要,尤其是社区工作者的收入好几年都没调整过。由于待遇相对低,挫伤了社区工作者积极性,一些调研对象表示自己有机会的话会调整工作。一是随着社区作用的凸显和部门管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逐渐增多,待遇与工作量不相符;二是社区自我发展能力弱,社区服务发展滞后,收入渠道少。

二、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建议

1、理顺关系,有利开展工作。理顺关系,要正确处理以下三个关系:一要正确处理政府、街道与社区的关系。即政府行为与自治组织的关系,是指导与协调、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的关系。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的决策机构,社区委员会代表社区居民管理社区公共事物,在政府有关部门及政府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领导核心,在街道等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三是正确处理社区自治组织与物业管理的关系。社区自治组织有权行使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同时,社区自治组织要支持物业管理单位搞好物业管理和服务。

2、转变政府职能,简放政权。区部、委、办、局及街道办事处要在责、权、利统一的前提下,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放政权,不能将社区居委会作为部门的“腿”和街道的“筐”,该由社区管理的事项坚决交由社区管理,不得以部门为单位在社区设立独立机构,努力为社区居委会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和条件。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街道不再对社区居委会进行各种考核、评比,各部门和街道的工作由各社区来评议,社区居委会工作由广大居民来评议。

3、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提升素质。社区组织建设是整个社区建设工作的基础和重点。一要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要把服务社区群众作为党组织的工作重点,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社会稳定。二要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三要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一套科学的社区工作者管理体系,促进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化;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学习考察等形式,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四要加强社区各种协会组织、中介组织和社区自愿者队伍建设。激发广大社区居民和驻社区成员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走出一条志愿者义务服务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化、产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建设之路。

4、制定考核竞争激励机制。为了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要制定较为完善的《社区工作人员考核竞争机制》。考核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测评;二是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评议;三是街道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考评。每年底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考核领导小组在这三个方面测评的基础上,提出对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意见,并排出名次,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5、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从长远看,又是一种新兴的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从目前我区社区服务上来看,正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社区服务业方面要下大力气。一要以优惠政策扶持社区服务业。结合省、市政府出台的发展社区服务业的优惠政策,并结合区情实际,出台我区关于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制订成册,在社区予以宣传。二要倡导多元化参与,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政府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以社区为载体,将本部门的工作延伸到社区,开展“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责任制”,发放便民服务手册,为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在群团组织中开展“志愿者行动”,义务为居民群众提供多种服务。在驻区单位中,倡导“资源共享,人才共享”,服务社区,奉献社区,建设社区,繁荣社区。在邻里之间,积极倡导“走进邻里门、关心邻里事、帮助邻里人”的互助服务精神,以此推动社区服务业的进程。三要把社会保障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采取多种途径,加快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中心,健全社区信息服务网络,提升社区服务保障功能,逐步形成政策配套、措施配套、运行配套的社会保障网,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系列化、多功能、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的综合服务,并实行敞开式办公,一次性受理,一门式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层次生活需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增强社区居民长远的参与意识和归属意识。

6、拓宽经费渠道,加快社区建设。社区建设是一项多层次、全方位、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政府行为和社会基层群众自治相统一的特点。在今后的社区建设中,要拓宽社区经费来源渠道,逐步形成多元化社区建设投入体系。一是要充分发挥地域和资源优势,紧紧依靠驻街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优势,激发驻区单位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二是财政在保持对原有社区居委会投入基数不变的基础上,每年要增加投入,改善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条件,合理解决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和成员的养老、医疗等生活待遇问题。三是要鼓励和扶持社区居委会开展一些非盈利性的社区服务项目,将所得收入和各部门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经费,投入到社区建设中,以弥补社区经费的不足。四是要积极同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和勾通,争取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

7、采取措施,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社区居委会原有的各项工作台帐进行削减和合并,应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对台帐进行削减和合并,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考虑到社区工作的实际,可设10本台帐,即社区党务工作记录本、社区居委会工作记录本、社区保障工作记录本、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记录本、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记录本、社区残疾人工作记录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记录本、社区老年工作记录本、社区环境建设记录本、社区建设日常工作记录本等十本。

8、重视社区工作的浓厚氛围。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指导和对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人事劳动部门要认真做好社区工作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和档案管理、工资调整、社保、医保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服务力度;各街道(乡、镇)要加强对社区的指导,强化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社区经费予以弥补;组织部门要加大选拔力度,打破身份、编制的界线,对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予以提拔重用。

社区建设是一项多层次、全方位、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和强化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和城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推进再就业工程,解决贫困居民和广大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必要途径,是发展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基础。
我认为,社区建设应遵循的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强化社区功能为基点;以加强民主自治建设,巩固基层政权为主线;以拓展社区服务,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宗旨,实行上下联动,多措并举,逐步形成政府主办、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努力建设环境优美、治安稳定、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社区建设应把握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责权统一、管理有序的原则;扩大民主、居民自治的原则;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

云岩区社区工作调研报告

一、社区的概念、职责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委会辖区。随着城市政治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承担的社会职能不断转移,企业的许多社会职能也逐步剥离,一部分原本由政府企业承担的城市管理、服务职能下移到社区,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单位群落”成为社会人,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社会流动人口增加,其管理、教育、服务等职责历史性回到了社区。由此可见,社区是城市居民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场所,也是城市活力所在,它已成为政权建设,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由于社区的工作领域,工作职能,工作内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使得社区居委会这个群众性自治组织面临新的挑战,尤其是在加强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居委会是载体,是基础,是保证,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委会的任务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二、民政部门的工作重心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指导社区建设和贯彻实施社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始终把社区建设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主旋律,本着从实际出发,调整工作思路,依靠社会合力,同心协力,搞好社区建设,形成强大的社区建设氛围,开创了社区建设的新局面。
一是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云岩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参与社区建设,走服务设施共建,社区资源共享的路子。区委、区政府还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社区建设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整合社区居委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服务加快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云岩区城市形象建设工程的意见》,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社区建设工作。
二是科学合理地调整原有居委会的规模。结合实际,于2001年初分三批对全区原有居委会逐步进行整合,使我区基层组织布局、规模趋于合理,职能得到加强,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全区由原来的241个居委会整合成114个社区居委会,总量减少53.9%,社区居委会委员的人数由原来的1687人减为944人,总量减少44%,委员的平均年龄38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95%,党员占63%。过去居委会规模过小、地域上相互交叉等问题基本得以解决,新的社区普遍以主要的街、巷、路为界,充分体现了以地缘的内在联系和居民的认同感、归宿感等因素为纽带的原则
三是以落实“星光计划”为重点,带动社区服务及社区文明程度的提高。九九年,我们紧紧抓住国家部署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有利时机,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贯彻落实“星光计划”,把其作为民心工程,功德事业来抓,经过定点、选址、报批等程序,到2002年,全区共建“星光计划”老年人服务设施22个。在具体兴建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统一标牌,统一标准 ,结合各街道社区的实际,因地制宜设制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既有图书阅览、戏曲娱乐、歌舞健身,康复医疗、还有棋牌书画、谈心聊天等,大大丰富和满足了社区老年人的文化娱乐生活需求,受到老年人的普遍赞扬,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福利服务档次,2001年,我们积极与贵州三力房开公司联合,全力打造全省一流的、集生活服务、娱乐健身、医疗保健为一体的功能齐全的云岩区夕阳老年公寓,不久将投入使用。
四是以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为载体,强化宣传,激发各社区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全力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2002年,我区被评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2003年,我区又被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黔东办事处、普陀办事处被命名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平路社区、陕西路社区被命名为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今年,我区又申报6个街道和21个社区参加贵阳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的评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我区社区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是社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从2003至2004年,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把改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作为为民兴办的实事。我区抓住这一契机,共解决81个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使全区社区办公用房平均面积达80平方,所有社区实现了微机办公。与此同时,区委、区政府把建立社区信息网络平台作为今年的实事,通过网络平台的搭建,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与各街道(镇)分中心和社区的服务站联通起来,建立四通八达、覆盖全区的社区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职能错位,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造成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政府包揽一切,使社区居委会这个自治组织成了政府的下属机构。用行政和交办方式,把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都压在居委会的头上,而居委会的情况是责任大,权利小、事情多、经费少、干部待遇低,力量弱,整个被任务压得喘不过气来,疲于应付,80%的精力在为政府做工作。市、区、街有关部门工作都要进社区,都要挂牌子,居委会变相地成为一个行政组织,使之开展社区自治及社区服务工作受到相应的制约。
二是社区委员生活补贴待遇低。2002年完成社区整合后,有一批优秀年青同志进入社区,极大充实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增强社区领导班子的生机和活动。社区居委会委员补贴现是人均每月300元,按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他们都达不到。社区居委会委员的工作繁杂,而待遇却很低,一部分工作能力强、文化程度高,同时社区补贴养家糊口的社区委员难以安心工作,造成社区人才大量流失。
三是社会保险等后顾之忧无法解决。社区工作者在承接政府大量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受伤害的情况发生,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劳动能力的下降,当他们退出社区舞台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才是他们真正关心的问题,社区委员的社会保险问题不能有效解决,是影响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的重要因素。
四是社区居委会应有的社会地位难以体现。社区是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以及辖区单位应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然而部份辖区单位及政府的职能部门对社区干部缺乏应有的尊重,把请求社区协助工作变为安排、吩咐、指使社区完成任务。有的甚至对社区干部进行人身攻击,社区居委会的法律地位难以体现。
五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居委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没有出台对街道、社区兴办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对社区文化、体育等活动的设施在申请办场地、租金、税费以及多渠道引资方面的扶持办法及措施,社区服务业举步维艰。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为使我区社区工作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挑战,上一个新的台阶,下一步要着重研究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居委会“协助开展”的职责已变为“直接参与”,并以目标任务的形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考核。这与《组织法》发生冲突。要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就要按照“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保证社区组织在自治活动中有职、有钱、有权,使社区自治落到实处。
二是提高社区居委会委员生活待遇,解决委员不安心社区工作的问题。委员的生适待遇不应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要积极探索把社区工作作为一种“岗位”、一种“职业”,设立委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和按年度晋级制度,使工资待遇(级别)与工作职务、工作年限、工作能力挂钩。同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奖励制度,逐步实现社区居委会工作职业化、规范化。
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创建信息化社区。按照“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原则,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工作,并以此加速信息化城市的建设。将传统的服务方式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社区管理的水平,为社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四是促进社区共建,实现资源共享。积极主动与驻辖区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协调,充分利用、挖掘其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设施及场地等服务性设施向社会开放,变单位资源为社区资源和社会资源,逐步形成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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