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东坑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年硐采石灰石50万吨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211号
2011年12月 福建龙岩
1总论
1.1项目由来
龙岩市东坑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位于永定县龙潭镇联中村,采矿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采用露天方式进行石灰岩矿开采,现遗留露天采场1个,规模约160m×62m×36m,永定县东坑矿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3526000610002,以地下开采方式进行开采,设计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主要生产石灰石原矿,目前矿区有PD1、PD2两个采硐,截止2008年10月底原采矿证范围内保有资源量(332+333)为596.72万吨。
企业拟扩大生产规模,以便有序合理地开发当地石灰岩资源和办理矿山采矿许可证,将原有生产规模扩大为50万吨,为保证有较充足的后备资源基地,拟申请扩界,在原采矿证范围不变(拐点坐标不变)的基础上,开采标高由+600~+415m调整至+600~-200m。
1.2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1)大气环境
根据《龙岩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区划》的划分,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大气环境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标准值。
(2)声环境
场址所在区域为农村地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2类标准。
(3)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纳污河流属永定河抚溪上游支流东坑溪,项目废水排入东坑溪后汇入抚溪,根据《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确定,抚溪功能为渔业用水、农业用水,全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095-96)表4的一级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
(4)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永定县生态功能规划》,项目所处区域为永定河谷盆地东部城镇与工业生态环境生态功能小区。矿区范围内用地不属于水源涵养林、生态保护林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项目相邻的新罗区评价范围生态环境功能为新罗东南部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5)固体废物
废石堆放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进行处理和处置。
1.3评价等级和范围
1.3.1生态环境
工作等级:此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同时对建设期内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状况进行评述。评价范围:矿区及周边外延5km的范围。
1.3.2水环境
工作等级: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东坑溪矿坑水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5.0km的抚溪进行评价。地表水现状评价因子为:pH、CODcr、NH3-N、TP、SS、BOD5。地表水影响预测因子为: pH、CODcr、SS。
1.3.3大气环境
工作等级:项目采用硐采,均为无组织源,污染物排放量小,只进行简单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范围:矿界及周边区域,主要包括工业广场、矿硐、生活区等区域大气环境以及东坑村等,以矿区中心点为中点,边上2.5km的区域。
1.3.4声环境
工作等级:除矿区生活区外,工业广场及矿硐口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因此,声环境按三级评价。评价范围:工业场地界外200m。
1.3.5环境风险
工作等级: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采矿塌陷区范围,炸药临时存放点周围3000m。
2自然社会环境
2.1地理位置
龙岩市东坑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山位于永定县联中村,在永定县龙潭镇与新罗区适中镇交界处,矿区位于永定县城NE向直距约33km,矿区至龙潭镇区公路里程约5km,抚-适公路从矿区南边界通过,交通相对较便利。矿区西南面为东坑自然村,位于矿界边缘,最近居民点距离最近工业广场230m,北面为新罗区适中镇保丰村地界,矿区有部分面积在保丰村境内。
2.2水文水系
项目纳污河流为永定河支流抚市溪。抚溪发源于培丰田地竹子炉,集雨面积为200km2,多年平均流量为6m3/s,项目废水排入抚市溪支流东坑溪(溪坝河)。东坑溪汇水面积10.43km2,多年平均流量0.313m3/s。
2.3社会环境
联中村饮用水来源于西坑双叉坑和大路坑,矿区下游农田面积510亩,利用山坑水、溪水灌溉,仁和村饮用水主要来自于村边山泉水,农业灌溉基本上依靠雨水、部分山坑水,山泉水因季节变化水量变化较大。本项目矿区的周围农田均在矿区下游的河边,这一部分农田中部分靠矿区所在山沟水灌溉。
3现有工程概况
本矿山采矿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当地群众曾在区内开采石灰岩矿,采用露天方式进行,现遗留露天采场1个, 2006年取得采矿许可证,编制了年开采30万吨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龙岩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项目采用地下开采,由于生产不正常,但至今仍处于施工阶段,未达到正式生产阶段,未进行环境影响验收。
目前矿区有采硐PD1、PD2二个,目前PD1采硐已停采,长约223m,见矿长176m,平均采宽18m,平均采高11m,消耗资源量约9.37×104t。PD2硐长约122m,见矿约18m,采宽11m,采高9m,共消耗资源量约0.48×104t。历年开采矿山累计消耗资源量约41.87×104t。截止2008年10月,矿山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保有资源量(332+333)为596.72×104t。
矿山现有排水中PD1排水量为4.3m3/h,PD2排水量为21.6m3/h,+510井现有排水量较大,且正在施工过程中,排水量为6.5m3/h。
目前露采区已关闭,但未进行人工植被恢复,原有PD1、PD2平硐口工业广场未建设截、排水沟,排渣场未建设拦渣墙,现有渣基本用于工业广场填方,但边坡没有建设挡渣墙。
4拟建工程分析
4.1概况
项目工程现有占地面积包括原露采场地占地2.6hm2,现有工业广场、渣场、道路,以及拟建硐口工业广场、渣场等,总占地面积4.74hm2。用地类型为林杂地和河滩地。
截止2008年10月底,矿区内保有资源储量(333+332)596.72万吨,扩证后矿区内新增资源量(332+333+334?)为574.89万吨,其中新增(332+333)资源量396.59万吨,(334?)178.30万吨。
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赋存于三叠系下统溪口组下段中亚段(T1Xa(2))地层中,分布于矿区中南部,呈似层状产出,沿走向出露长度270m,沿倾向延深大于745m(已控制510m,标高+50m以上),厚度62~86m。
项目利用现有+510平硐、+415平硐、+455平硐口工业广场、渣场,对+510硐口渣场进行扩建,不新建炸药库,利用鑫兴公司炸药库,在+510平硐硐口以内120m处建设一个炸药临时存放点,在+510硐口建设员工宿舍和办公用房。
+495平硐口目前未建设,根据项目运行情况,+495井口均需建设一个500m2渣场,三个渣场预计总堆渣量为5000m3,+510井口建设一个0.3hm2的堆渣场,容积15000m3。
4.2开拓方式
+415m标高以上选择地下平硐开拓,+415m标高以下采用斜井平硐联合开拓,采矿方法为空场类房柱法。设计开采标高为+170m。
在矿区东北部设置510平硐口,以运输+415m标高以下矿石。+415m标高以下的矿体分6个中段进行开采,各中段标高分别为+370m,+330m、+290m、+250m、+210m、+170m。各中段沿矿体下盘及开采边界掘中段环形主运输。
回风巷布置在首采中段矿房的顶部,各中段通风行人上山与回风巷相通,回风巷污风出口设在矿区西南部,出口标高为+520m。
地表保护层10m,中段保护层、间柱损失矿量约为198万吨,约占20%,连续矿柱、支撑矿柱损失量约为148万吨,占15%,采矿损失率按3%计。矿山回采率为63%,矿山服务年限12.6年。
4.3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各井均会有废水外排,包括+495、+415、+455井和+510井,在开采+415m以下矿床时,废水主要从+415m井外排。+410m预测枯水期涌水量为429m3/d,丰水期排水为1280.5m3/d,+510m水平涌水量按现场调查情况看,现有平水期排水量为6.5m3/h,+415井口排水量为21.6m3/h。
+410m以上矿坑涌水量进行水文比拟法计算矿井+50m矿坑涌水量,预测丰水期排水量为3708.46m3/d,枯水期矿坑涌水量为1236.15m3/d。SS产生量为974.41t/a,排放量为97.44t/a。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产生沉淀污泥876.97t/a。
沉淀池出水SS排放浓度按70mg/L计算,pH按实测结果8.02考虑,生活污水按人均200L/d,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浇灌,不外排考虑。
掘进产生的废土石和矿产生的废石量约6.2831万吨,折合2.725×104m3。利用各井口废石场、工业广场堆渣,部分夹石直接在矿硐内利用采空区进行堆填,由于采用房柱采矿法采矿,实际上,只在采硐开采初期有废石产生,在形成一定量采空区后,废石基本上全部用于采空区回填、工业广场及道路建设填方,不再堆填到渣场中。
矿山开采的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废石场、工业广场及运输道路扬尘、矿硐内爆破产生的粉尘、NOx等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扬尘量产生量334.22t/a,排放量80.67t/a。
矿山设备噪声主要是空压机噪声,一般在95~102dB(A),其它高噪设备包括钻机等,均布置在硐内。矿山爆破按每日爆破两次,爆破噪声由于在硐内,硐口一般可低于70dB(A),在硐口最初50m开凿阶段,爆破噪声较高,根据实测类比资料,硐口爆破时100m处的爆破噪声通常在105~108dB(A)。
4.4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工业场地布置分散,不利于项目管理,从环境角度看,工业场地距离居民点较近,且基本上建设于山坡、水沟边,从选址上看,基本上是存在一定的缺点,由于未按规范建设相应的截洪、排水、污水沉淀等措施,工业广场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存在较多的环境问题。
项目工业广场和废石场最主要的选址问题是基本上位于斜坡面和水沟边,废石容易被水冲入河道或滑坡进入河道中,下游居民点较近,农田也距离较近,虽然渣量不大,但仍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废石场新增占地植被简单,对生态环境影响小,因此,工业广场和废石渣场主要是做好排洪、挡渣等相关环保、水保措施。
4.5清洁生产分析
项目属于石灰石矿山开采,根据《清洁生产标准-水泥工业》(HJ467-2009),项目清洁生产采用定性分析。从对永定县东兴矿业有限公司东坑石灰石矿的清洁生产评价结果来看,除组织机构建设、环境审核两项达不到三级标准外,基本可以达到,根据《清洁生产标准-水泥工业》(HJ467-2009)中的三级标准要求,部分项目可以达到一、二级标准,项目清洁生产总体水平达到国内一般水平,可以达到三级标准,但应在环境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重视和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环境管理资料、数据系统、管理制度建设。
5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除了矿井上游断面BOD5超标0.275倍以外,其它断面的各污染因子均低于标准要求,说明各水质监测点水质总体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标准,水质总体良好。
从预测结果分析,由于下游断面河流流量相对较大,排放废水污染物增加量相对较少,使增加的污染物对河流的贡献很小,主要指标CODcr、SS的贡献值均很小,贡献值较小。因此,扩建后所排放的矿洞涌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但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即未沉淀情况下,SS贡献值增加36.72mg/L,SS会对水质产生较严重的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6.1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调查方法:现状调查方法分野外实地考察和基于GIS的生态制图方法。
调查范围:石灰石矿矿界范围内详细调查,局部特殊敏感路段适当扩大范围;按矿界范围外5km之内的植被分布状况进行实地踏察,调查内容:拟规划的矿界范围内植被生长状况、野生保护植物、古树名木的种类、分布、数量。针对典型群落进行样方调查,分别对样方中各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和层间植物的种名、树高(灌、草为株高)、胸径(灌木为基径)、冠幅(灌、草为盖度)等指标进行调查并记录。分析物种组成、多度、生物量能等指标,根据调查结果,对石灰石矿界范围内野生植物状况及物种多样性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调查方法:采用线路调查和样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地调查
植被分布概况
评价区位于博平岭山脉西北侧,区内海拔在370~1000m之间,。在植物区系划分上属于中国东部湿润森林区、中亚热带照叶林地带、南岭东部山地常绿槠类照叶林区、闽西博平岭山地常绿槠类照叶林小区。所发育的地带性植被是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其主要区系科有壳斗科、樟科、山茶科、蔷薇科、禾本科(竹亚科);其次有金缕梅科、茜草科、豆科等。乔木层则以栲属、石栎属、青冈属、润楠属与樟的树种居多,主要有甜槠、米槠、栲树、苦槠、南岭栲、红勾栲、闽粤栲、大叶栲、青冈、石栎、木荷、蕈树等,林内的主要下木有多种柃木、檵木、多种乌饭、华鼠刺、多种杜鹃、苦竹、黄瑞木、乌药。草本层常见的种类有狗脊蕨、华里白、五节芒、乌毛蕨、山姜、黑莎草。藤本植物较少,主要有多种菝葜、流苏藤、玉叶金花、中华猕猴桃、小叶买麻藤、瓜馥木等,附生植物不多,仅由蕨类与极少数兰科植物组成。
本区的森林植被大多是经过人为破坏(砍伐、火烧),自然恢复,再破坏—再恢复的演化过程,原生性的常绿阔叶林已不复存在,现有的常绿阔叶林均为被破坏后形成的次生林、或被人为强度干扰后形成的次生常绿阔叶灌丛,火烧迹地的草丛等。属于次生演替进程。
评价区主要植被类型可以分为暖性针叶林、常绿阔叶林、竹林、草坡等4个植被型。
根据构成群落的建群种的不同可以将评价区的植被划分为马尾松林、杉木林、甜槠林、闽粤栲林、毛竹林、五节芒草坡等群系。
根据群落各层的优势种组成,可以将评价区的群落类型初步划分出马尾松——檵木—芒萁群丛、杉木林——檵木—芒萁群丛,甜槠—枇杷叶紫珠—乌毛蕨群丛、闽粤栲—桃叶石楠—芒萁群丛、毛竹——毛冬青——半边旗群丛,五节芒草丛。
评价区内各森林植被类型现状的生物量与生长力
群落类型 |
生物量(t/hm2) |
生长力(t/hm2·a) |
面积(hm2) |
总生物量(t) |
总生长力(t/a) |
马尾松林群落 |
60.69 |
6.68 |
2347.04 |
142441.86 |
15678.23 |
杉木林群落 |
109.52 |
9.55 |
1157.77 |
126798.75 |
11056.68 |
常绿阔叶林群落 |
161.27 |
13.02 |
1488.56 |
240059.91 |
19381.04 |
毛竹林群落 |
137.06 |
33.82 |
1023.88 |
140332.58 |
34627.52 |
五节芒草丛群落 |
31.38 |
12.26 |
748.22 |
23479.08 |
9173.15 |
合计 |
— |
— |
6765.46 |
673112.18 |
89916.62 |
根据实地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在评价区内未发现有国家级和福建省级重点保护植物。评价区非为模式标本产地,未见当地特有植物和特殊的植被类型。
本评价区内共有两栖爬行动物11种,隶属于两栖类无尾目1科2属4种;蜥蜴亚目1科1属1种,蛇亚目1科2属3种。其中滑鼠蛇为福建省重点保护动物。未发现有国家级重点保护两栖爬行动物在评价内有分布。
本区分布鸟类约16种,分属于5目8科,冬候鸟2种、旅鸟1种、夏候鸟6种、留鸟7种,其中留鸟占总数的43.8%,为该区鸟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属国家二级保护的鸟类有1种:赤腹鹰。
评价区内主要兽类有9科19种,其中主要优势种群有小麂、野猪等,常见种有臭鼬、华南兔、褐家鼠、黄鼬等,评价内未见有稀有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的兽类有1种:穿山甲(Manis pentadactyla),主要分布于西坑、石牌山一带。属于福建省重点保护的兽类有1种:黄腹鼬(Mustela kathiah)主要分布于适中、保太、铜锣坪等村庄附近。
工程溪流均为山区小溪涧,且坡降大,下游有各级梯级电站,洄游鱼类不能至此处,水域中鱼类很少。各支流小溪涧区段未发现有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
6.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石灰石矿扩建后,将造成评价范围内自然体系(林地)生物量损失约179.35t,生产力损失约52.54t/a,约占评价范围总生物量的0.027%,总生产力的0.058%。
总的来看,本项目采用硐采方式,本项目除了在工业广场、原有露采场和弃渣场占用一些五节芒草丛和少量阔叶林外,没有对地表植被进行大面积直接破坏,对地表植被的生物量影响极小,对评价范围内植被的影响相对较小,对整个评价区内自然生态系统体系来说属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本次调查过程中,在周边的一些区域,发现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赤腹鹰、小鸦鹃和国家二级保护兽类穿山甲。这些保护动物分布在西坑、石碑附近,均远离采矿硐口及工业广场,直线距离均在1.5km以上,它们栖息和繁殖的环境大都为高海拔的林地之中。采矿运营期间对这些保护动物的栖息地和觅食地影响很小。总的说来,本项目对该区域内的野生保护动物影响甚微。
采矿期间的开挖、放炮的震动、施工机械噪音均会惊吓、干扰某些鸟类,尤其对一些山林鸟类,如灰树鹊、松鸦、黑尾蜡嘴雀等会产生干扰。上述鸟类将通过迁移和飞翔来避免采矿过程对其栖息的觅食的影响。生产噪声可能影响鸟类的繁殖率,因些在采矿活动中应取一定的降噪、减震措施。
根据生态环境现状的调查结果,林地拼块在项目区各景观类型占着绝对的优势,项目评价区总面积为94.8085km2,其中林地面积为67.6546km2,占整个评价面积的71.36%,可以将林地生态系统作为区域背景化的生态系统类型。工程所占林地面积为4.74hm2,所占的比例0.045%,林地没有被切割,斑块数量没有增加,项目施工基本上不会对林地生态的结构完整性产生影响。
施工结束后在2年中林草覆盖率分别达30%、70%,自然恢复期的侵蚀强度取施工期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的70%、30%。各区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取值见下表:
自然恢复期、运行期土壤侵蚀模数
预测单元 |
施工期 t/(km2·a) |
自然恢复期t/(km2·a) |
运行期 t/(km2·a)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采矿硐口 |
12000 |
8400 |
3600 |
500 |
辅助工程区 |
8000 |
5600 |
2400 |
500 |
弃渣场 |
5000 |
3500 |
1500 |
800 |
矿山道路 |
5000 |
3500 |
1500 |
1000 |
按前述确定的水土流失强度和水土流失面积计算,预测本建设工程在项目建设期内,由于施工建设、生产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590.5t,其中原地貌水土流失量为218.6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71.9t。
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区内岩层一般含水性及透水性较差,裂隙微细,多为完整新鲜,富水性弱,但局部岩石破碎,透水性较强,随着开采深度的加大,会产生大量人工裂隙为地下水提供了良好的通道,也可能起到较好的透水和储水作用,对矿坑具有一定的充水影响。
区内岩溶裂隙不甚发育,在矿区内尚未见到溶蚀现象和溶洞,对矿坑开采影响不大,受构造断裂的影响,裂隙岩溶发育,往往形成透水性很强的含水带,开采本地段矿体时,将对矿坑产生直接充水影响。
矿区与水泥用灰岩矿体有直接关系的断层有F1、F2、F3断层,其中F1、F3断层受自身性质的影响,其充水导水弱,对矿体开采影响不大, F2断层由于该断裂带及附近岩石裂隙发育,具有一定的导水性能,且有通过区内南部的小溪流,很可能会沟通其与采坑之间的通道,对未来下山矿体开采产生充水的威胁,也是未来采坑充水的主要来源。
从矿区的水文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情况可以看出,项目矿区用水点只有西南部东坑村的农田,矿区东坑村村民饮用水源来自于西坑村,不在项目矿区附近,与矿区无关,东坑村农田灌溉用水基本上来源于东坑溪(溪坝河)以南片山坡以及东坑溪引出的农灌水渠,项目矿山开发造成的地下水流失对农田灌溉不会产生影响。
8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8.1现有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现有固废主要包括原露采产生的剥离表土,直接堆存在采空区及下部山坡上,堆渣量约27000m3,+415井口掘进废石约600m3直接堆存在415井口西面的废石场,在河沟边建设防洪堤进行挡护,+455井口掘进废石约400m3直接堆存在井口工业广场边,无挡护措施,+510井口弃渣堆存在井口东南面废石场,弃渣量约2000m3。
+455井口工业广场和废石堆场没有挡护措施,也没有截、排水沟等,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露采区边坡太陡,未对露采边坡进行降坡处理,露采区基本上是自然恢复的五节芒草坡,没有建设截水沟和排水沟,也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
+510井口河边的防洪堤被局部冲毁,渣场没能得到有效围护,且井口沉淀池在建中,工业广场破坏较大,矿硐排水沟未建,矿硐内运输车辆碾压后造成水质混浊,SS浓度较高。工业广场和渣场靠山体一侧未建设截水沟,山坡汇水对工业广场、渣场有一定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8.2拟建项目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掘进产生的废土石和矿产生的废石量6.2831×104t,折合2.725×104m3。利用各井口废石场、工业广场堆渣,部分夹石直接在矿硐内利用采空区进行堆填,由于采用房柱采矿法采矿,实际上,只在采硐开采初期有废石产生,在形成一定量采空区后,废石基本上全部用于采空区回填、工业广场及道路建设填方,不再堆填到渣场中。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产生沉淀污泥876.97t堆存在各井口矸石场中。项目各井口堆渣场一般占地面积不大于500m2,只有+510主平硐口废石场占地较大,达到3000m2,掘进废石部分用于工业广场、道路建设,剩余废、土石基本上可在各井口废石场堆存,开采废石则基本上堆存于采空区中,不外排。
9环境风险评价
拟建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源包括炸药库爆炸环境风险,废石场、地表塌陷及地表沉降引起的滑坡几个部分。
永定县东坑矿业有限公司东坑石灰石矿不设独立炸药库,与鑫兴公司炸药库合用,只设临时炸药存放点,存放当天使用的炸药,现有炸药临时存放点,最大炸药存放量为168kg,雷管库为350发,本项目炸药存放点为非重大危险源,且处于山区内,最近敏感目标为本矿井口办公宿舍楼,在炸药临时存放点边上,根据导则确定本项目炸药库风险评价为二级评价。
项目废石场废石堆存量较小,汇水面积很小,不会产生滑坡风险,但主井和+415井废石场位于溪坝河边上,溪坝河水量容易出现暴涨,防洪堤有可能会被冲毁,因此,用防洪堤作为挡渣墙需经过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设计,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以确保防洪堤的安全。
项目采区上部为林地,没有居民住宅等建筑物,也没有农田等敏感目标,采空区塌陷不会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现有露采堆渣场位于山坡缓坡地段,但下部没有挡护措施,在出现强降水或下部采空区变形等因素影响下,有可能造成弃渣滑坡,进入下游河道中,从而影响下游的东坑自然村村民住宅安全。
项目炸药临时堆存点位于510井矿硐内120m,炸药临时堆存点对矿硐外的员工宿舍和办公楼等敏感目标不会产生影响,环境风险小。
10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0.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的大气采样点位于上风向的大溪埛自然村和下风向最近居民点东坑自然村,监测指标为TSP、PM10、SO2、NO2,采样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到16日。通过现状监测值与标准值的对比分析,大溪埛自然村和东坑自然村监测点的大气监测结果均低于标准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10.2环境影响分析
矿井井下作业粉尘通过矿井排风系统统一由排风巷道排出井外,属无组织排放,只在爆破刚结束的排风阶段浓度较高,正常生产阶段的粉尘及CO、NOx等浓度均不高,在矿界外最高点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粉尘无组织排放限值为1.0mg/m3的规定。
废石堆场、道路扬尘最大落地浓度在下风向100m范围内,通过洒水降尘、抑尘,最大落地浓度小于0.2mg/m3,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周围居民点距离项目工业广场边界相对较远,在采取适当的通风、降尘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11噪声、振动及退役期环境影响评价
11.1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委托福建南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测,在东坑村最近居民点设一个昼、夜监测点位。监测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监测结果为昼间52.3dB(A),夜间40.5 dB(A),主要噪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和水流噪声。项目位于2类区,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声环境质量现状昼、夜均未超标。
按空压机室外放置计算,则230m处噪声为47.1~54.1dB,正常生产情况下昼间不会超标,如果设置了专用隔声间后,可降到37.1~44.1dB,夜间也可达标。
硐口开挖时以一次用药量为24kg,则距离10m处空气冲击波为0.0145×105Pa。空气冲击波对人体无伤害域值为0.02×105Pa,项目爆破对居民点内人员不会造成急性伤害,也不会对建筑物产生伤害,230m处噪声预测结果为84.5~87.5dB。瞬时噪声仍然较高。因此,硐口开挖爆破时对居民点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影响,但不会造成人员急性伤害,由于声级较高,硐口段爆破应在昼间08:00~12:00以及15:00~18:00之间进行,以避免对居民产生影响。
11.2振动环境影响评价
按一次爆破用药量48~168kg计算,通过振动预测,对于东坑村最近居民点,VLz(R)=28.7dB,不会对居民点产生影响。
11.3退役期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矿硐退役后,井下矿坑积水,形成老窑积水,对今后开采造成风险;矿山采空区塌陷造成地表塌陷,但项目塌陷区上部有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影响小;由于采空区塌陷后,形成的地形错动,在卸压地段波及地表,造成地表出现裂隙、裂缝,在地质不稳定区域形成滑坡体;由于采空区卸压段“三带”的影响,使原本阻水断层变成导水断层,并在卸压区形成新的岩层构造裂隙,影响了地下水的分布和流向;矿井退役后,人畜进入矿井造成安全隐患,地下水持续从矿井流出,造成地下水资源流失。
矿山退役后,还有诸如地面建筑物如工业广场、废石堆场等占用土地,建筑物拆除时产生固废、扬尘等。矿山退役后,废石堆场及工业广场等的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问题。
在项目很役后卸压时,有可能造成山体形变,引起山坡滑坡,因此,在项目退役后,应进行地表塌陷和山体滑坡监测,监测时间至少2年以上,防止矿井卸压崩塌过程引起的地表塌陷对周围环境安全造成影响。
12公众参与
在与业主签订了评价合同后,于2009年9月1日在项目所在地的永定县龙潭镇联中村的村部政务公开栏中以及福建省环境评估中心网站上公告了关于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的首次环境信息公告,公告了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公众参与方式;在报告书编制初步完成后,于2010年12月15日在福建省环境评估中心网站及龙岩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告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以及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告。
根据项目的性质和所属地情况,确定参与对象为:可能受拟建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公共利益团体或关注拟建项目的单位:永定县龙潭镇人大、国土资源所、林业站、企业管理站、联中村民委员会,新罗区适中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所、矿产资源管理所、林业站、营坑村民委员会以及周边相关的企业共15个单位。
可能受拟建项目直接影响的个人利益群体:其中新罗区适中镇政府有关部门10人、永定县龙潭镇政府有关部门10人、龙潭镇联中村15人、联中村东坑自然村30人、适中镇中心村10人、适中镇保丰村10人。本次调查共发出个人调查表100份,个人调查表85份,单位调查表15份,回收97份,回收率为97%。
公众参与调查统计结果
序号 |
调 查 内 容 |
选 项 |
人数 |
所占百分比 |
|
1 |
获取建设项目信息的渠道 |
新闻消息 |
1 |
1.0% |
|
政府有关会议 |
6 |
6.2% |
|||
建设单位 |
25 |
25.8% |
|||
公众议论 |
50 |
51.5% |
|||
其他方式 |
8 |
8.2% |
|||
没有听说过 |
1 |
1.0% |
|||
2 |
区域现有环境质量现状 |
空气环境 |
好 |
2 |
2.1% |
一般 |
73 |
75.3% |
|||
较差 |
1 |
1.0% |
|||
不知道 |
2 |
2.1% |
|||
水环境 |
好 |
26 |
26.8% |
||
一般 |
63 |
64.9% |
|||
较差 |
6 |
6.2% |
|||
不知道 |
2 |
2.1% |
|||
声环境 |
好 |
28 |
28.9% |
||
一般 |
63 |
64.9% |
|||
较差 |
2 |
2.1% |
|||
不知道 |
0 |
0 |
|||
生态环境 |
好 |
23 |
23.7% |
||
一般 |
69 |
71.1% |
|||
较差 |
0 |
0 |
|||
不知道 |
0 |
0 |
|||
3 |
扩建工程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
十分有利 |
38 |
39.2% |
|
较有利 |
51 |
52.6% |
|||
不利 |
0 |
0 |
|||
不太了解 |
0 |
0 |
|||
4 |
项目实施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 (可多选) |
空气 |
1 |
1.0% |
|
水 |
3 |
3.1% |
|||
噪声 |
3 |
3.1% |
|||
固体废物 |
7 |
7.2% |
|||
生态 |
0 |
0 |
|||
环境风险 |
3 |
3.1% |
|||
基本无影响 |
75 |
77.3% |
|||
不知道 |
1 |
1.0% |
|||
5 |
项目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
影响严重 |
1 |
1.0% |
|
影响较大 |
2 |
2.1% |
|||
影响一般 |
19 |
19.6% |
|||
影响较小 |
61 |
62.9% |
|||
不太了解 |
10 |
10.3% |
|||
6 |
减轻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关键措施 |
政府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
22 |
22.7% |
|
建设单位加强环境管理 |
65 |
67.0% |
|||
退役期土地复垦 |
3 |
3.1% |
|||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18 |
18.6% |
|||
周围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 |
29 |
29.9% |
|||
7 |
是否支持本扩建工程的建设 |
支持 |
63 |
64.9% |
|
基本支持 |
31 |
32.0% |
|||
反对 |
1 |
1.0% |
|||
不表态 |
2 |
2.1% |
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并将公众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本报告书在相关的章节中,针对项目生产过程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提出经济、有效的消除或减缓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也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整个矿区的设计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将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赞成和支持,只要企业生产过程中要确保“三废”特别是固废、废水等污染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做好矿区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就会得到公众普遍认同。
13环境保护措施
环保措施及验收标准一览表
时期 |
污染源或保护源 |
主要环保措施 |
验收标准 |
完成及验收时间 |
环保投资(万元) |
|
---|---|---|---|---|---|---|
施工期 |
扬尘 |
洒水降尘 |
|
施工期同步实施 |
计入工程施工费中 |
|
施工噪声 |
选择噪声小的施工设备、尽量避免中午和夜间作业时间 |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
||||
生活污水 |
纳入现有污水处理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 |
||||
生活垃圾 |
纳入现有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 |
|
||||
水土保持 |
采矿工业场地 |
修建排水边沟、沿河防洪挡墙 |
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中相关内容要求 |
58.5 |
||
废石场 |
修建废石坝、排水 设施 |
86.8 |
||||
道路 |
边坡护坡、排水沟 |
12.2 |
||||
其它 |
工业场地、边坡绿化 |
3.5 |
||||
运营期 |
采场粉尘 |
①湿式作业,即喷雾洒水除尘;②针对未经捕降的粉尘采用中央对角式通风系统进行通风除尘;③对采场、溜井装卸矿点、掘进工作面等处采用局扇辅助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与总体工程同步 |
8.6 |
|
采场废水 (地下涌水) |
其水质较好,经沉淀池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系统、剩余部分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 |
与总体工程同步 |
22.4 |
||
生活污水 |
经生物化粪池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矿区周边林地浇灌 |
生活废水零排放 |
与总体工程同步 |
3.6 |
||
噪声 |
设备减震、消声、防振、吸声、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 |
与总体工程同步 |
1.8 |
||
生活垃圾 |
建设垃圾收集池,纳入现有生活垃圾清运系统,送入永定县龙潭镇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
纳入现有收集系统 |
|
1.5 |
||
水土保持 |
废石场覆土绿化 |
控制水土流失 |
随生产情况不断实施 |
8.8 |
||
服务期满 |
废石场、工业场地 |
废石场、工业场地服务期满后恢复植被 |
控制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 |
服务期满后实施 |
19.6 |
|
|
合 计 |
|
|
|
227.3 |
1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略)
15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略)
16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总量控制要求,控制项目为SO2、化学需氧量。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可知,实施总量控制的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根据扩建工程的排污特征,扩建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
矿硐废水经井下水仓和地面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除部分回用井下生产用水,其余外排,外排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排入东坑溪;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矿区林地浇灌,不外排。本项目COD总量指标为0.25t/a,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在将生活污水用于林地浇灌后,可不申请COD排放总量。
1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与国家产业政策的一致性
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开采工艺、资源回收率、与矿区总体规划的符合性等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福建省《关于修订部分矿种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标准的通知》,要求扩建硐采石灰石矿的最小开采规模为20万吨/年,本项目开采规模为50万吨/年,符合我省对石灰石矿山行业建设规模的要求。
(2)选址与相关规划的相容性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龙岩市和永定县矿产资源规划的重点开采区,符合龙岩市和永定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项目区在永定县矿产资源规划中属于重点开采区,符合永定县矿产资源规划;根据永定县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所处区域为永定河谷盆地东部城镇与工业生态环境生态功能小区,主导功能为城镇与工业发展。本项目建设符合永定县生态功能规划。
(3)清洁生产
根据《清洁生产标准-水泥工业》(HJ467-2009),通过定量和定性指标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该项目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4)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汇总见表13-7-1。
(5)达标排放
本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和水土保持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生态环境得到基本恢复。
(6)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在符合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扩建工程各污染物总量控制见表17-3-1。
表17-3-1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总量 |
扩建后总量 |
增加量 |
总量指标 |
CODcr |
0.187 |
0.247 |
0.06 |
0.25 |
分析矿硐涌水中COD的来源,主要是涌水中含不饱和盐,属无机分子,生活污水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建议本矿山涌水中的COD不必申请行政总量。
(7)公众意见
扩建工程调查了矿区周边的村民以及有关部门,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支持,接受调查的公众多数表示支持项目建设。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经济发展较为迫切,同时对环境问题认识比较清楚。本评价将采纳公众调查意见,重点突出项目固废、废水、生态的影响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赞成和支持,只要企业生产过程中要确保“三废”特别是固废、废水等污染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做好矿区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就会得到公众普遍认同。
(8)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福建省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龙岩市和永定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永定县生态功能区划。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