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研究之广告堵截变相烟草广告
本次媒体研究调查发现,控烟成为了政协小组讨论的焦点话题。在会议上来自全国政协小组的多名医卫小组都从立法的层面阐述了对禁烟的建言,讨论指出诸如赞助、促销等的变相烟草广告手段层出不穷,而针对这种变相的市场策划行为应该收到同样的惩罚,因此建议《广告法》修改后应该明确的写入“全面禁烟广告、促销和赞助”。
目前烟草广告被明禁后已经比较少的出现,但是还是会出现赞助等的植入式广告或者是通过互联网的形式出现在大众面前,而却目前的广告正在试图开发青少年,甚至是女性消费者,因此堵截变相的烟草广告必须在广告法中明文出现。
具体建议是:烟草广告应有单独条款来规定;明确写入“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设立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如违反《广告法》,烟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烟草促销、赞助活动的策划、主办、承办、协办者均应受到惩处。
现状:地方和行业控烟办法形同虚设
委员提案:制定全国性法规,强化政府职能
“你有吸烟的自由,但你不能自由地吸烟。”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卫生局原局长金大鹏连续多年提交推动控烟立法的提案,在今年他依然是坚持提出了自己的提案,他直言:应该强化政府职,应该尽快制定一部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同时,增强政府相关部门履约责任能。
小编认为:抽烟是一个人的自由,但是我们不能自由的吸烟,我们要考虑的别人的感受,而变相的广告出现都是利益链在作怪,吸烟有害健康,但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吸烟呢,我们在禁止广告的同时也应该去,也应该去多关注下消费者的心里,小编认为啊只有将消费者的那份对烟的需求给转化为其它的需求,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无需求就无市场呢。我们应该从多方面同时着手,多收抓,多手都要硬,这样才能够完全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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