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对婚姻的看法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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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对婚姻的看法调查报告

2011 年 10 月

调查内容:年轻人对婚姻及其相关问题的看法

调查时间:2011年9月

调查地点:额敏县

调查方法:问卷

实践单位:

一、前言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为了了解目前大学生对婚姻及其相关问题的看发,本人在9月份初向社会年轻人共发放了40份问卷,主要发放对象为大学生、在职年轻人,回收有效问卷36份,有效回收率为90%。另向身边长辈了解了部分有关婚姻的问题,并上网查询了部分婚姻相关信息。

(二)、婚姻的法学概念

作为婚姻法调整对象、婚姻法学研究对象的“婚姻”,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法学概念。婚姻的法学概念应当与民法学中的民事行为概念相对应,并能在婚姻法学体系中始终如一。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种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能将其与婚前性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免和结婚、婚姻关系等法学念混为一谈。

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这是婚姻的自然层次上的含义。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也是婚姻固有的自然属性,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婚姻。

  纵观整个婚姻发展史,婚姻都是以男女两性的结合为内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不仅研究了婚姻的起源和发展,而且对未来社会的婚姻进行了推想。蒙昧时代、野蛮时代的群婚制、对偶婚制下的婚姻是异性之间的结合,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从名称本身就说明了它是男女两性之间的结合。从恩格斯对一夫一妻制起源的分析,更可以看出它必然要求异性结为婚姻。“一夫一妻制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婚姻的目的是什么?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古代一直以“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为婚姻的目的;基督教婚姻,结婚的目的在于子女的生养教育以及夫妻间的互相扶养和性要求的慰藉;近现代各国的法律也对婚姻的目的做了种种规定。这些“目的”虽然纷繁复杂,但透过这些表面的目的,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它们都强调结为婚姻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生活”。这既是婚姻对当事人主观心理状态的要求,也是一直为人们所追求的婚姻在理想层次的含义。

  所谓“共同生活”,是指居住在一起,成为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处在同一个生活消费共同体中。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和夫妻间的互敬互爱。史尚宽先生认为,“共同生活”一般为“精神的生活共同(互相亲爱、精神的结合)、性的生活共同及经济的生活共同(家计共有),”这是对“共同生活”全部内容的概括。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

  夫妻身份的公示性,是婚姻的现象层次上的含义。它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婚姻概念的这一层含义,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既要具有夫妻生活的内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公众所承认的夫妻身份。婚前性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的存在,要求婚姻法学建立相应的法学名词。而要把这些法学名词和婚姻的概念区分开来,就必然要求婚姻的概念以“夫妻身份的公示性”为内涵。

  第二,夫妻身份只要为公众认可,不需要具有合法性。

婚姻法学界普遍认为,“合法”是婚姻概念的必要内涵。这与婚姻法学中有关婚姻种类的理论相矛盾,与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也不吻合;既不利于从整个历史发展过程来研究婚姻制度,也不利于从世界范围来研究婚姻制度;而且与我国目前的婚姻状况也不相称。在法律法规和婚姻法学典籍中,涉及各种婚姻: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参见1992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上述种种婚姻,都不合法,但在我们的立法、法律解释和法学研究中,都视它们为婚姻。因此,我们在界定婚姻概念时只应确定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而不需要具有合法性。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到达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没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亦即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该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由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得单方申请,更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当事人双方必须同时持有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有些地区还必须提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为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政府、民族乡政府、和镇政府等。

  1950年法定结婚年龄:男20岁,女18岁,1980年后,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则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第一胎而言。

  结婚登记2005年以前要单位证明,现在只需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可受理。在校大学生亦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也可办理结婚登记,教育部对此采取不提倡也不禁止的态度,亦即默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国内结婚登记收费标准为每对9元。

二、调查总结

(一)、80%的人认为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没有爱情不会结婚,因为他们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相爱的人心灵的结合,婚姻中的另一半是自己后半辈子的伴侣、婚姻是一个归宿。婚姻是新的人生的起点和开始,婚姻是二人相依为伴,生活在一起。互补、互相信任、相互扶持、相互理解,共同努力去组建幸福、温馨的家庭,如果爱情的婚姻最终难以有美满的结局。近10%的人可能会由于父母及社会因素的影响而盲目选择进入婚姻,也有的人为生活所迫、为了房子、工作、追求物质享受,也有的只是为了金钱、容颜、权利和地位,近5%的人会等待拥有爱情时才会结婚,5%表示现在没有考虑过婚姻问题。

(二)、95%的人会在20—30岁之间结婚,5%的人没考虑过。85%的人表示婚姻应该都从一而终,15%的人表示要看具体情况而定。而在理想家庭模式一项中75%的人选择了核心家庭,而让人吃惊的是有近15%选择了丁克家庭。

(三)、15.36%的人认为,在现实的生活中,对婚姻最大的挑战是信仰的不一致;7.68%的人认为缺乏慎重的态度和恒心是最大的挑战;28.16%的人认为夫妻双方的不信任是婚姻最大的挑战,也因此使婚姻陷入困境;15.36%的人认为双方的物质、经济条件(金钱)成为婚姻最大的挑战;17.92%的人认为现代的婚姻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来自社会的诱惑;20.48%的人认为缺乏良好的沟通是现代婚姻面临的最大挑战;婚前彼此缺乏深刻的了解,双方存在巨大差异贸然结婚使婚姻陷入困境;不信任、金钱、社会的诱惑、不专一、误解、生活的压力、缺少真诚的沟通等等常常使婚姻陷入困境。

(四)、所有的人认为沟通对夫妻的婚姻关系影响重要或者非常重要。46.02%的人认为沟通是以心面对对方的时刻,敞开心扉去以心去与对方谈心,基础是信任尊重及聆听;20.48%的人认为沟通可以使双方更加了解和适应彼此;15.36%的人认为藉着沟通可以解决问题;的人认为沟通可以使夫妻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透明化,使双方在感情上互相支持。

(五)、在婚姻的夫妻关系上,23.04%的人认为最需要的是真诚的爱;5.12%的人认为沟通很需要;66.56%的人认为最需要信任、尊重和相互的理解;5.12%的人认为最需要共同的信仰、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28.16%的人不了解自己进入婚姻后的责任,71.68%的人了解及不完全了解。认为夫妻双方之间应尊重肯定对方、孝顺父母、照顾家人的需要。

(七)、当以后的婚姻生活中发生婚外情问题时,12.96%的人会看情况维系自己的婚姻;38.4%的人会为爱而努力珍惜;48.64%的人受到信仰的影响,认为婚姻是圣事,不会轻易的选择离婚。

(八)、66.56%的人选择对像的基本标准是有共同的信仰;38.4%的人要求孝顺;33.28%的人要求对方有责任感;28.16%的人要求对方人品品好;20.48%的人很注重对方对待感情专一;其次依次是很在乎对方的身高、善良、有共同语言爱好、学历、爱、成熟、经济、温柔、工作、年龄、同甘共苦、乐观积极。

(九)、如何提升婚姻幸福感:

1、给爱人留一些空间。2、在对事业的共同追求中创造两情相悦。3、适时增添新的内容,寻找新的乐趣。4、为己容,为悦己者容。5、多一些幽默感。6、珍惜暂时的离别。7始终注重夫妻间的情感交流

三、对未来中国婚姻变化趋势的一点看法

(一).家庭结构小型化

  理念:每家3至4人。

  婚姻的期望随着小康生活的来临而变化,比如对收入的多少,对家务的投入,是否生育不再受到格外重视。双方更注重的是:保持亲热,遵守婚姻协议,互相谅解,创造舒坦、静逸的安乐窝。

(二).晚婚晚育人数增加

  理念:单身不婚者增加,自愿不育者有上升趋势。

  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要套用在现代人身上,其实很难,甚至已经被完全推翻。现代女性因为教育程度提高,工作经验丰富,加上信息大量吸收以及媒体的两性议题报导,让女性有“女人也能有自己的天地”的观念,所以对爱情的自主权提高之后,择偶以及结婚要考虑的事情就愈多。

  有首打油诗是这么说的,男人在三十岁左右看女人,是看学历;男人在三十岁以后看女人,是看经历;男人在四十岁以后看女人,是看病历。其实这样的男人女人都很可悲,一个只是会“看”,一个也只是“被看”,最后都不会有什么结果。

  所以,建议年纪大的男人,不要要求太多,因为最后还是只能娶一个太太,停下脚步,多给自己一点机会,并且同女性多相处,不要只是“看”,要身体力行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年纪大的女性,曾经错过没关系,当下还是为时不晚的。就算那些男人都比较喜欢年纪轻的女生,我们还是要努力追求自己的幸福。如果可以不结婚,能够在其它方面找到寄托,其实作个“单身女郎”也是不错的。

(三).性教育更科学普遍

  理念:年轻人因好奇心导致的轻率性体验减少,对婚前性行为更加慎重。

(四).择偶重情趣轻经济

  理念:择偶更注重情趣相投,经济条件重要性降低。男女青年更希望对方与自己同属一个社会阶层。

  女青年心目中的理想伴侣,是富有幽默感,懂得尊重人,生活充满乐趣,而经济条件、家庭背景的影响将淡化。

(五).追求婚姻质量

  理念:婚姻质量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

  多数家庭不再凑合,婚姻调适能力的提高,将使家庭生活更丰富、新鲜、幸福。婚姻中男女更加平等,家庭暴力减少,丈夫与妻子共同承担家庭义务。

  有人这样评价婚姻中激情和平静的关系——每一段爱情的能量都是注定的,爱的愈激烈,消耗的能量也愈快,如同火焰,漫天绚烂之后,片刻就成为灰烬。而恬淡从容竟能维系一生。也许越是平淡的婚姻,爱情的质量越高。

(六).理财向AA制过渡

理念:家庭理财方式将由一人为主向AA制过渡。婚前财产公证,婚后夫妇双方在银行开设账户,独立进行经济核算。按婚姻协议,夫妻各自承担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经济义务。

  所谓夫妻AA制,是指一种新的家庭经济承担模式。它大致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每月各交一部分钱作为“家庭公款”,以支付房租水电费等共同家庭支出,其余各自料理;另一种是请客、购物、打车等费用都自理,只在买房、投资之类大项目上夫妻俩平均负担。近来,不少年轻夫妇将AA制引入到家庭生活中——“亲爱的,让我们AA制”,渐成一句流行语。

(七).家务矛盾减少

  理念:家务劳动强度降低,夫妻因家务劳动导致的矛盾减少。家务劳动将社会化,家用电器普及化缩短家务时间。

(八).理智离婚增多

  理念:协议离婚、试离婚成为理智分手的首选方式,但离婚率仍会呈上升态势。

  知识、文化水平越高的人,情感丰富的人,对爱情要求就越高越多。但离婚者所承受的社会压力,将会相应减少。

  试离婚的好处在于可以让双方不会在冲动的情况下做出后悔的决定,在现实面前,两个人都会客观主动地重新检查自己,体味对方的长处,检讨自己的不足,最后的抉择是理性的。假如试离婚过程当中,真的发现自己的婚姻已经无爱、无性、无益,并且状况不能被改善,那么试离婚也是给自己的缓冲期,当你告别这段婚姻时,你也会让自己有一个平和的心态,适时放弃,给自己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

(九).理性对待婚外恋

  理念:社会对婚外恋继续保持理性态度。

  人们对婚姻的责任感更多的来自于自我认识、自我约束、自我修正,而不是迫于外在压力。人们要求婚姻的质量和情感,要求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享受,有了更多选择的自由和自主意识。

  在婚外恋像频频上涨的物价一样的时代,我们要学会以我们的冷静和成熟的心理去承受,去面对,要知道,婚外恋,是挡不住的诱惑,但家却是避风的港湾。

(十).婚姻自由度增加

  理念:婚姻不再是从众行为,结婚与否是个人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单身不婚、“丁克家庭”等生活方式可能成为多样化选择的内容。

“丁克”一词为英文Double income and no kids的缩写DINK,意即双收入、无子女的家庭结构。如今丁克家庭如雨后春笋般成倍增长,尤其是北京、上海这种超级都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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