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企业国际化成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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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集团发展报告——中国旅游企业国际化成长(1979-2010)

中国旅游企业国际化成长报告(1979-2010)

中国旅游企业国际化成长——回顾与展望:1979-2010

 

    全球第5次并购浪潮昭示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世界范围内各国经济体系更高程度的综合化决定了各地区之间的相互依赖性日渐增强。我国旅游产业是对外开放最早,引进外资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我国旅游企业在成立之初就面临着国际化竞争。我国旅游企业的国际化成长走的是一条引进来再走出去,引进与走出共同发展的道路。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我国旅游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增长,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在全球资源的配置上寻求新的增长空间,国际化学习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明确提出“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旅游企业的国际化成长已成为国家战略。这一战略在推动我国旅游产业在更广阔的空间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并积极积累海外经营经验的同时,有利于发展我国外向型经济和提升国家形象。因此,旅游企业国际化既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现实选择,更是我国旅游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和自身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

    一、从单向输出到双向交流,我国旅游企业在不断地探索中寻求国际化成长道路

    我国旅游企业的国际化成长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1979年到1990年,旅游业基本上以引进外资和外方管理为主;从1990年到2001年是我国旅游企业海外经营的零星探索阶段,在这期间国家旅游局颁布了《关于在国外设立旅游经营机构的暂行管理办法》,开始鼓励旅行社在境外布点;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加大对外开放的同时,也为我国旅游企业的走出去提供了更多便利的条件,从2001年至今,我国旅游企业海外并购进入探索性扩张阶段。
    我国旅游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受到旅游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影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旅游业走的是一条“入境、国内、出境”的发展道路。与之相呼应,旅游企业的国际化呈现出由单向输出到双向交流的发展趋势。我国旅游业最初的发展以入境游为依托,产业发展的初期和中期,对外的依存度比较高,因此旅游产业体系从建立伊始就具有外向型经济特征。从1979年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饭店北京建国饭店申报兴建,到1982年广东省旅游局与香港维昌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白天鹅宾馆协议书》,再到1998年国家旅游局和当时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我国旅游产业的国际化一直是以入境游的发展为主导。
    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中国家成员相比,中国旅游业的开放程度和发展水平较高,包括开放的领域和开放的幅度,20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中国饭店市场对外商投资方式已基本没有限制。在当时每年的旅游统计中,对包括独资在内的外商投资饭店都有明确的统计,不仅允许外资饭店可聘用外国管理人员,而且允许外商在华成立饭店管理公司,直接输出饭店管理技术和管理人员;旅行社领域已准许外商前来合资,而且不限定总体数量和成立的地域。这种开放状况超前于一般发展中国家。因此,旅游业对于进一步开放也就具有相当的承受力。同时,中国旅游业还有一个竞争优势,就是与一般发展中国家相比,已有一些旅游企业(主要是旅行社)进行跨国经营,尽管它们在规模、数量和实力上与发达国家的旅游业跨国经营有很大差距,但是毕竟迈出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一步。
    1990年,国家旅游局颁布了《关于在国外设立旅游经营机构的暂行管理办法》,为旅游企业和境外经营提供了政策上的可能。中国一些规模较大、较有实力的旅行社便陆续到东南亚和欧美国家开展跨国经营,如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中国旅行社总社、招商局国际旅行社等,在跨国经营领域发挥了先行者和开拓者的作用。90年代前后,国旅总社先后在日本、丹麦、瑞典、法国、美国等地区设立了10个以CITS冠名的海外旅游公司。中国招商国际旅行社于1995年成功收购了英国文化旅行社,以作为其国内旅行社的客源基地,其最大的任务不在于赢利而在于最大限度地组织来华客源,扩大市场占有率。此后有多家有一定实力的中国旅游企业开始在海外布点,主要任务都以搜集信息和市场宣传为主。
    回顾国际化历程之初,外向型的旅游消费市场导致我国旅游产业的国际化是以单向的境外资本、品牌和管理技术输入为主,中国企业向境外的投资只是少数国有企业,总量不多。跨国旅游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对我国旅游企业的国际化成长起到了积极的意义:客源的增长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境外资本、品牌以及管理技术的引进为解决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旅游硬件接待设施落后提供扶持,以及为我国旅游企业学习西方管理方法提供条件。
    同时,中国的旅游企业在20多年入境旅游的经营中,已经积累起了一定的旅游业跨国经营所需的市场经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旅游经济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是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和市场化水平的外部环境,而且由于中国所采取的是特殊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强调以入境旅游发展作为构建中国旅游接待体系的引导,这使得中国的旅游企业不仅在与国外的旅游相关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积累了经验,而且也由于“国内市场国际化”的客观环境使得企业能够在家门口学习国际化企业的先进知识,从而也就使得中国的旅游企业在旅游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和企业国内成长阶段就开始了自身的国际化进程。这显然有利于中国旅游企业在其成长的较早阶段就开始对国外市场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尤其是对相关国家的消费者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再加上中国出境市场的迅速发展,两个要素的叠加,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超前发展。
    随着国外旅游企业进入的增多,国内旅游企业在逐步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也开始尝试着“走出去”。90年代后期,旅行社开始尝试在境外布点。中青旅1998年收购香港中青旅,目前已在日本和加拿大两国设立了子公司。中国国旅在全球10个国家和地区设有12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随着我国2001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旅游企业此后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2009年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2010年初以来,中国企业在境外饭店市场连续出手收购境外优良酒店资产。从对外直接投资的渐进发展规律看,一般都是采取“先贸易、后投资”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方式有助于对外直接投资主体在与国外企业进行贸易的过程中学习跨国经营所必需的市场知识、法律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为企业的跨国经营储备能力。这些投资动向的转变表明我国旅游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开始转向双向交流,境外投资的对象呈现出从单一到复合的发展趋势。总体来看,目前旅游企业“走出去”呈现出经营业务不断拓展、经营地区不断扩大、旅游企业类型趋向多元化、但数量少、在外开办的企业规模小等特点。

 

   

    在由单向输出到双向交流的转化过程中,我国旅游企业的国际化还呈现出由消费市场的国际化向生产要素市场国际化的转变。消费市场先行国际化有其必然性,这与旅游服务业生产和消费的不可分离性有关。一国旅游企业若想利用任何东道国的出口(入境旅游、饭店、交通、景区等)和进口市场(出境旅游)获利的话,则只能在东道国进行跨国经营。对于我国旅游企业来说,影响消费市场“走出去”的主要是入境和出境市场的发展。早期入境游市场的主导地位和当前出境游的蓬勃发展都使得旅游企业首先注重消费市场的国际化,即客源的国际化,这一现象在旅行社行业中尤为明显。如港中旅、中青旅、国旅以及民营企业春秋国旅在业务开展之初就注重在海外布点。旅行社的境外布点既可服务于招揽海外客户,又可作为地接社为我国的出境游客提供境外旅游服务。2009年,我国旅游贸易服务首次出现逆差,逆差规模近40亿美元,出境游发展持续增长。2010年我国旅游服务贸易收入来源国家和地区排名前五位的是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日本和英国。支出目的国家和地区排名前五位的是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日本和韩国。2011年前三季度,我国的出境旅游人数预计达5100万人次,同比增长超过20%,而上半年的出境旅游花费则高达331亿美元。面对庞大的出境游群体和强劲的消费能力,一些有能力的旅游企业采取了跟随战略,即出境业务在哪里,分支机构就设在哪里,主要目标市场还是我国客源。

    然而消费市场的国际化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更不是旅游企业“走出去”的评判标准。因为出境旅游并不一定会导致企业跨国经营,本国旅游企业完全可以采取与境外旅行社合作的模式经营出境游业务,而不需要走出去经营。消费市场的国际化并没有使企业真正参与到全球资源配置中。真正促进企业国际化的是生产要素的国际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旅游企业真正参与国际化竞争只是在近两年来大有发展,且多数为饭店集团。锦江国际酒店集团利用成立的合资公司收购了美国独立酒店管理公司州际集团,以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平台,熟悉国际市场并建立自身的关系网络,同时为自己培养国际化的饭店管理人才。深圳新世界集团连续收购洛杉矶万豪酒店、洛杉矶喜来登环球酒店资产,委托国际饭店品牌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复星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收购法国地中海俱乐部7.1%股权,海航集团斥资4.316亿欧元收购西班牙NH Hotels20%的股份;双方计划在中国成立合资酒店集团,该合资公司将拥有NH品牌在中国的独家使用权,使NH Hotels公司有机会能进入中国这一旅游业快速成长的市场。同时,海航集团和NH Hotels公司还协议将在航空和旅游业务方面进行交叉销售等合作。阳光酒店集团接管柬埔寨吴哥皇宫度假村,输出品牌管理。上海锦江之星与菲律宾的上好佳(国际)正式签约,也将以品牌授权的方式,使锦江之星品牌正式落户菲律宾,成为中国经济型酒店品牌正式走向海外的第一例。11月锦江之星与法国卢浮饭店集团签订协议,向法国输出锦江之星品牌,进一步加快国有品牌资产的国际化进程。

 

 
    这些成功“走出去”的旅游企业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一是依托出境游市场的发展。这一点对以旅行社业务为主的旅游企业尤为重要,因为对客源掌控能力的强调意味着零售终端成了旅行社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和有力支撑。出境旅游市场是中国旅游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重要的市场基础,而且中国旅游企业在跨国经营的初期也会以接待来自本国的旅游者作为重要的业务范围。港中旅、中青旅、海航集团都采取了这种模式。二是采取了低成本的扩张方式,如境外收购、合资经营等。如近期的饭店集团大举境外并购,除了源于自身发展实力的壮大,同时也与人民币升值和国外优良资产估值偏低有关。三是寻求企业战略联盟。如锦江集团同菲律宾上好佳集团合作,输出锦江之星品牌;阳光集团对柬埔寨吴哥皇宫度假村输出品牌管理等。通过战略联盟,国内企业可借助联盟企业提升市场影响力和市场地位,还可突破贸易壁垒,获得市场准入资格。
    当然旅游企业“走出去”也并非一帆风顺。在“走出去”的早期,多数企业以失败而告终,最典型的例子是港中旅游投资的美国锦绣中华景区。1989年,作为国内主题公园的开山之作,“锦绣中华”由香港中旅集团投资兴建并迅速走红。锦绣中华的巨大成功鼓舞了港中旅集团开始尝试将中国主题公园带出国门。1993年,美国锦绣中华成立,在佛罗里达州的奥兰多市兴建锦绣中华主题公园,并成为当年中国政府支持的最大涉外文化产业。然而惨淡经营10年之后,美国锦绣中华在2003年年关闭。中国旅游企业“走出去”的失败为后来者也提供了前车之鉴。企业“走出去”首先要有能力,“走出去”必须符合自身的发展战略目标。而不少“走出去”的企业, 包括旅游业,没有持续性的全局战略,早期企业“走出去”多数为政府行为,过度依赖政府的推进,并非纯粹的市场行为。其次,我国旅游企业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不少企业对外投资缺乏对投资主体和销售市场的分析。企业的商业模式不明确,管理方式落后。同时企业也缺乏熟悉目的地国投资法律法规的国际化人才。

    二、我国旅游企业跨国成长,总量增长快,投资模式多,但企业仍需增强竞争力,提升国际化程度

    国民旅游的绝对主导地位和旅游经济的繁荣促进了我国旅游企业实力增强。自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发酵,欧美经济复苏的仍面临巨大压力。国际金融危机加大海外企业的融资难度,为我国企业并购优质资产提供了机会。近两年来,我国旅游企业海外并购频繁,投资规模增长。2010年,我国人均GDP为4382美元,商务部数据显示全年对外投资678.1亿美元,全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1057.35亿美元,我国对外投资处于大幅增长时期。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旅游企业“走出去”正迎来一个良好的机遇,处于大发展时期的前夜。
    一方面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出境游总量发展迅速及其巨大的消费能力,以及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号召,为旅游企业的“走去出”提供动力和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客观地认识到,“走出去”的旅游企业也存在着主体实力不强,国际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就企业类型来看,国有企业跨国并购起步早,是“走出去”的主体,投资规模也相对较大。如国旅、中青旅等大型国有企业,在80年代和90年就开始在香港以及海外布点。目前国旅在海外设有11家子公司,其母公司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去年投入1100万人元人民币(数据来源:国旅股份2010年财报)设立全资丹麦、荷兰、比利时。在商务部公布的《200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公报》中可以看到,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非金融类境外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排第21位。2008年港中旅和广东粤海集团排到了第22和23位。而随后两年的排名则不再有旅游集团出现。目前,我国旅游企业对外投资仍然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但近年来,国有企业投资动作较少,除锦江、海航等少数企业外,其他企业都没有太大的实际举措,投资力度不大。
    中国的旅游企业走向跨国经营的时候,需要企业不断去适应国外市场经济的环境。在这种市场化的环境中,国有企业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适应。这种以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格局还往往容易因为监管乏力而造成经营不善。世界银行1997年研究报告《2020年的中国》中指出,中国对外投资“潜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是缺少对外投资的适当监管。国家资金有时被浪费到不适当的项目,根据一些报告,1/3的中国对外投资是亏损的”。
    然而,中国在对外旅游直接投资进行跨国经营的进程中,又恰恰是以国有企业投资为主体的。比如对外旅游直接投资额较大的首都旅游集团、上海锦江集团、国旅集团、中旅集团等都是国企背景的企业。在境外设立的旅游企业中,多数经营状况基本处在维持状态,经营绩效并不理想,总体盈利能力不强。
    近年来的非国有制企业对外投资数量增长迅速。如汉庭、如家、7天、携程、艺龙的海外上市等。国有企业除锦江、海航等少数企业外,其他多为有意向但无实际举措的状态。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制度上的缺陷。制度缺陷一方面使国有企业在生产要素的分配上有着民营企业可望而不可即的优势,从而缺乏在全球市场上寻求优质生产资源的动力。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处于转型发展时期,大量国有企业市场改制尚未完成,国有企业产权模糊,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在目标取向和行为方面存在扭曲,尤其是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不足。这两方面原因都造成国有企业缺乏参与跨国经营的动机。
    由于在国内市场上无法以较低价格获得必要的生产要素,有能力的民营企业不得不转向国际市场,在全球寻求低价的生产要素。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盈利能力和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资源。民营企业在跨国投资的战略选择上会更接近市场决策,决策的经济性远远强于国有大型企业,这是民营企业进行跨国直接投资的明显优势。此外,民营企业以股权或提成等形式将企业的经营者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由此保证了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有利于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健康发展。以饭店集团为例,国内民族饭店集团虽然因为面临着竞争环境的差异、产权流动性、战略素养缺失等多方面的原因,发展进程并不理想,但随着中国国民经济改革的整体推进,主辅分离、政企脱钩等政策措施的实施,资产上市、重点突破等企业战略的运用,饭店业重组、分化的进程在不断加快。这样,无论是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还是资本市场运作的方式,饭店集团化发展的进程开始加快,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都开始有所提升,在经济型饭店领域的市场影响力甚至超越了国外知名的跨国饭店公司。由此,国内的饭店集团也开始有能力向国外进行试探性的跨国经营。当然民营企业也存在着实力不足的劣势。如融资渠道不畅通;企业财务管理不健全,不规范;对人才投入不足;以及缺乏使用专业境外投资中介服务的意识。
    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旅游企业数量增长快,但总量不多,规模偏小。自1990年国家旅游局专门制定了我国旅游企业到境外投资的管理规定以后,国内一些规模较大、实力相对雄厚的旅行社便陆续到东南亚和欧美国家开展跨国经营,如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中国旅行社总社、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旅行社等,在跨国经营领域发挥了先行者和开拓者的作用。即便如此,在这20年里“走出去”的旅行社企业总量仍然有限,截止到目前还不到50家,主要来自于北上广三个一线城市。“走出去”已经成为国内有实力的旅行社的战略举措,但除了在境外布点的总体数量有限之外,业务范围也过于单一。目前来看,出境旅游运营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依旧十分缓慢,没有出现实质性进展。如上海春秋国旅自2008年将境外全资子公司削减为7家之后至今没有变化。
    中国旅行社业的境外投资规模较小,对国内母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贡献不大。以中青旅2010年财报为例,单纯旅游产品业务收入一项,香港和海外的分社产出的效益只有国内社的6%。商务部《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公报》显示,我国住宿和餐饮业对外投资比重只占到2010年对外投资总额的0.3%。
    造成国有和民营旅游企业对外投资规模偏小和动力不足的原因有多重。通常来说,企业只有同时具备了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特定优势,才完全具备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条件。所有权优势要求企业一方面能独占无形资产所产生的优势,即核心竞争力,同时能够有规模经济。而这两方面恰恰是我国多数旅游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短板。我们的企业本身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我国自己大型的旅游企业放在国际上来看与世界大型旅游企业还存在企业规模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差距。今年我国旅游集团20强的营业收入总额约为2300亿元,而这也只相当英国Thomas Cook Group 集团在2010年营业收入的2.5倍。企业规模小竞争力较弱妨碍中国旅游企业的跨国并购活动。
    内部化优势是指跨国企业通过所有权优势来节约或消除交易成本的能力。在这一点上,我国企业通过建立自己的海外分支机构,可以使客源在本集团内部流动以及降低服务质量的不确定性,但在旅游企业服务供给、旅游交易价格上优势并不明显。企业多元化投资有利于扩大规模经济效益,有助于提升内部化优势。
    区位特定优势是东道国拥有的优势。在多数的海外市场上,由于存在空间差异、民族情节和文化认同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旅游企业的品牌缺乏市场影响力,美誉度不高,区位优势不明显。旅游企业海外投资应当考虑将“走出去”的第一站布点在周边地区和国家。
    当然,还有国家政策方面的原因。我国“走出去”战略优先支持的是能源和资源类企业的发展。在“走出去”的初期,我国境外旅游行业多由采矿业、建筑业、通信业的企业投资,真正由旅游企业投资的并不多见。另一方面,国家对旅游企业的“走出去”只有激励,而没有很好的容错机制和评价机制,这也促成了不少旅游企业在“走出去”的决策上有意向无实际举措。
    旅游企业境外投资模式以并购为主,投资地区相对集中。早期我国旅游企业境外投资的主要模式是建立自己的全资子公司,如旅行社业最初“走出去”采取客源联网,促使客源在本集团内部流通,形成客源优势。但这种“绿地投资”方式成效慢,进入的贸易壁垒较多,海外培育市场的难度大。近年来,随着投资对象从消费市场向生产要素市场的转移,收购和兼并海外资产的投资模式渐多。并购的投资模式有利于企业参与到全球的资源分配中去,在拓展海外市场的同时,也为企业迈向更广泛和深入的国际性整合并购提供充足的经验。
    我国旅游企业投资的目的地主要集中于港澳台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因为多年来我国游客的出境游目的地近年来一直以周边地区和国家为主,因此旅游企业“走出去”的第一站选择周边地区和国家有地缘优势,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一体化优势。从出境游的发展历史来看,排在前十名的我国公民出境首站目的地国家(地区)中,除美国以外,其他均为周边国家。这表明这些周边地区及邻国由于在地域上的接近性而在中国公民出境游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
    2010年,我国出境游位列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香港、澳门、日本、韩国、越南、台湾、美国、俄罗斯、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此外,加拿大、英国、德国、西班牙、法国、瑞士、澳大利亚等也是我国出境游客主要的目的地。 
    三、夯实国内基础,增加国际型人才储备,务实推进,中国旅游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前景广阔。

    旅游企业在走出去之前应积累充足的经验,为国际化夯实基础。纵观市场经济发达条件下发生的企业并购,一般都遵循先国内并购整合而后再参与跨国并购的路径,通过国内并购先积累充分的经验然后应用于更复杂的并购中。中国的情况则大相径庭,因为处于转型期,国内企业并购重组尚未形成气候,多数企业缺乏相关的经验。此外,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过程中会受到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命令的强势影响,同时又缺乏健全的资本市场或产权交易机制。因此企业在“走出去”之前,需要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员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对传统的旅游企业进行有效的改革与重组,形成规模经济,在市场竞争中才具有优势。旅游企业的成功“走出去”需要遵循一条“先做强、后做大”的道路。
    此外,旅游企业也必须注重消费市场的培养。因为市场需求始终是旅游集团化发展的真正推动力量。也只有源于市场,依靠市场,归于市场的发展模式,才是中国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因此旅游企业的“走出去”必须围绕旅游者的需求链条,依靠市场和商业的力量谨慎而有序地实施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
    旅游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量力而行。当前走出去的饭店集团和旅游企业在国内已有一定的规模和资本实力,但境外投资方面的优势多数都只限于拥有充裕的资金,缺乏核心竞争优势,如品牌、管理技术、人才、及产品研发等竞争力不强。我国旅游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一直是以FDI, 并购等“重资产”运作为主,输出品牌和管理技术的“轻资产”运作不多。轻资产包涵了价值观念、客户资源、品牌、管理制度等。
    轻资产运作的优势在于投资很少,大多数情况下借助境外合作的经营商取得所需的生产要素和生产工具。无论对于毛利率很低的旅行社企业,还是对于投资战略倾向于新产品研发、销售、营销和管理手段品牌运作等的旅游集团,轻资产运作都是最佳的选择。如先前所提及的锦江集团向菲律宾输出锦江之星品牌,阳光集团管理柬埔寨酒店,以及携程借助印尼鹰航空公司拓宽销售渠道,采取的均是轻资产运作。
    重资产运作的优势在于能让旅游企业在较大程度上掌控风险,掌握整个项目策划过程中的主动性。例如针对利润分配、营销策略等,母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内部调整。这些都可以使新建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主动权,能够相对顺利地应对内部供应链中出现的问题。同样的,劣势也随之而来——资金占用率大、资产回报周期长,容易形成资金链紧张状况。这种投资方式对资产不够雄厚的大多数旅游企业来说是具有很大的风险。
    旅游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必须加强跨文化经营环境中复合型人才的人力资源储备。 锦江集团与美国德尔集团联合收购州际酒店集团(Interstate Corp.)之后,便迅速选拔出20-30名管理人员于年底赴美参加培训。锦江此举在借外力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同时,培养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国际型酒店管理人才,这是锦江提升酒店品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国旅游企业想要出国门,进行跨国经营,并在世界知名旅游企业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需培育我们自己的旅游高端人才和全能人才。企业必须有意识地培养或挖掘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为成功的“走出去”做好人力资源的储备。同时要提高我国管理人员的国际化水准,培育一批既了解国外的文化背景、法律制度、财务制度等国际经营惯例和欧美文化,又精通饭店或旅行社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能领导企业制定最优的战略和经营计划,帮助企业形成自己在国际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特别是加强对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在投资之前应进充分的调研研究,充分了解东道国市场环境和市场准入条件,结合自身实力选择投资的对象,时机和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损失。
    旅游企业“走出去”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促进。在“走出去”的行业中,我国优先发展的能源等战略领域,对服务业领域的支持力度不够。中国现行海外服务类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复杂,影响了旅行社和饭店集团跨国发展的速度与规模。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将旅游集团对外投资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政府;放宽旅游行业尤其是旅行社业的外汇管理额度,用好财税金融政策,研究拓宽外汇储备有效运用以及人民币跨境流动的渠道和方式,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同时政府还需要为旅游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必要的海外保护,健全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推动相关国家改善投资环境,维护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政府可考虑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一体化的进程。通过各方政府磋商减少贸易摩擦,促进投资,形成各国经济在机制上的统一,由各个成员国和地区政府出面,推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消除贸易壁垒,在区域内扩大市场、增强竞争、吸引投资。鼓励旅游企业进驻经济合作区投资,为旅游企业的境外投资提供便利,降低成本。
    政府应完善ADS政策,推进ADS的转型升级。要求ADS协议国家的旅游企业必须提供适合中国游客生活习惯和消费习惯的中国式服务。如果无法提供,则必须引进中国企业来提高服务标准。同时应要世贸成员国为我国旅游企业的进驻开放对等的投资条件,降低贸易壁垒。
    我们应该认识到,国内国际环境为我国旅游企业的成功“走出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良好的机遇。中国旅游企业已经处于大发展的前夜。从国内环境来看,中国已经是世界旅游大国。中国旅游企业的国际化成长正迎来国内旅游蓬勃发展和海外投资成本降低的内外双重时机。中国是全球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也是亚洲最大的出境旅游客源国,2010年,中国公民出境总人数5739万人次,其中因私出境占出境总人数的90%。中国内地已经形成世界上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2010年国内旅游人数达21亿人次。在国民旅游大发展的市场背景支持下,中国旅游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也必然随着中国旅游业的发展而快速增长。中国出境旅游的迅猛发展为旅游企业跨国经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境外旅游大公司纷纷进入中国旅游市场,中国旅游企业要尽快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显然已不能再关门来发展自己,而必须直接与外国企业在同一市场竞争。中国旅游企业需要主动“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相对于在国内发展,旅游企业“走出去”困难显然多些,但机遇和风险总是共存的。大胆务实地走出去对于锻炼和增强中国旅游企业的竞争力,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国际上,欧美金融动荡不断和人民币升值为企业海外并购降低成本。随着金融危机在全球的蔓延,全球银行信贷的紧缩,部分海外企业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尤其是欧美地区的一些企业,由于全球经济恢复还需要一个较长的阶段,融资难度不断加大,企业的资产价格大幅下降,企业资产价值缩水,价值低估效应突显。全球金融危机和人民币升值并非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决定性因素,但其的确给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机会。因此,对于存在海外并购内在需要的企业而言,应抓住此次良好的机会,在并购企业较为充裕的背景下,以更经济更合理的价格并购能与企业更好融合、提升企业长期竞争力的海外企业。

    由于我国旅游经济的发展采取的一条以入境游为依托的特殊发展模式,我国旅游企业从成长之初就面临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和市场化水平的外部环境。国内市场国际化”的客观环境使得企业能够在家门口学习国际化企业的先进知识,从而也就使得中国的旅游企业在旅游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和企业国内成长阶段就开始了自身的国际化进程。经过入世10年来的洗礼,我国旅游企业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部分企业也开始探索国际化,集团化跨国经营的成长模式,开始带领着中国的旅游产业走出一条双向交流的国际化路线。虽然这些企业的规模还不是很大,总体实力还不是很强,但成长迅速,投资模式多样,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很大的发展的潜力。这些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规模经营,海外资产并购等手段,有效进行了资产配置以及境外上市等经营行为。旅游企业海外投资的时机已经到来。中国旅游产业需要在全球的经济中占据自己的位置,发出自己的声音。把旅游业打造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建设“旅游强国”目标的实现,都需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集团作为支撑。我国旅游企业已经置身于国际化经营的外部环境之中,旅游企业的成长需要具有国际化视野,在夯实国内经营基础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跨国经营,为自身拓展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为中国的旅游产业走向世界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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